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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十期云南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改革培训班开班
日期: 2022年03月24日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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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云南省科技厅主办,省科学技术院承办了“2022年第十期云南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改革培训班”。来自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70多名专家参加了培训。

  本次培训旨在帮助财务专家和审计机构正确理解把握国家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及省财政厅、省科技厅近期出台的有关科技经费管理政策,充分发挥财务专家和审计机构在项目经费管理中的作用。

  培训会上,云南省科技厅资源管理配处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云南省财政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20条措施》进行宣讲,重点解读了《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并围绕评审、审计等实际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开展答疑、交流。

  资金管理办法的印发是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技厅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委、省政府有关科技经费管理政策的重要举措,修订后的资金管理办法与原办法相比,从突出“简化预算编制”“下放预算调剂权”“改进结余资金管理”等方面,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的创新热情。

  一是简化预算编制。将原办法中的直接费用预算科目由9项精简合并为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3大类。

  二是扩大劳务费支出范围。明确编制外聘用高层次人才可实施项目工资制、年薪制,所需费用在劳务费中列支,科研(财务)助理所需费用也在劳务费中列支。

  三是扩大设备费支出范围。明确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四是进一步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为: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不超过30%;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60%。

  五是进一步下放了项目预算调剂权。项目资金总预算变化、承担单位变更报省科技厅审批,其他经费调剂审批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六是取消结余资金使用时限。按要求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的项目,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统筹使用,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

  七是明确项目绩效支出。项目绩效支出需要调整绩效工资总量的,应向主管部门申报动态调整绩效工资水平,主管部门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

  八是突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按照“权责一致,自我约束,自我规范,接住管好”的原则,强化了项目承担单位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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