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办理工作
日期:
2013年03月20日 10:58
来源:重庆市科委
今年,市科委将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落实作为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首要工作和普惠性政策工作来抓。按照渝科委发〔2012〕15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同市国税局、地税局协调沟通,共同推动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有效落实,首先实现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全覆盖,并逐步覆盖全市所有有科技活动特别是科技研发活动的企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加计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50亿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激励企业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市科委、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渝科委发〔2012〕156号),加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办理工作,并对鉴定工作流程、方式以及内容等进行了规范,并允许企业为证明所研究开发的项目具有创新性,先向市科委申请项目鉴定,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为企业申报该政策提供便利。
今年,市科委将把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落实作为加快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首要工作和普惠性政策工作来抓。按照渝科委发〔2012〕15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同市国税局、地税局协调沟通,共同推动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有效落实,首先实现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全覆盖,并逐步覆盖全市所有有科技活动特别是科技研发活动的企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加计扣除的应纳税所得额达到5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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