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形成一批竞争力强的创新型企业,创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科技创新团队,建立若干个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共同受益为基础的产学研战略联盟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安徽省科技厅、发改委、经委、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的意见》,承诺在八个方面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服务。
一是指导创新型企业制定和实施创新发展规划。安徽省科技厅、发改委、经委指导帮助创新型企业制定自主创新发展规划,落实创新试点方案,明确创新发展方向和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研究开发投入,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吸引和培养创新人才,推进管理创新和创新文化建设,打造自主国际知名品牌。
二是支持创新型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安徽省经委、发改委、科技厅等有关部门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申报建立国家和省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工程(重点)实验室。支持创新型企业以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形式设立研究开发机构。创新产学研结合的组织模式,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三是支持创新型企业实施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安徽省科技厅、发改委、经委对创新型企业申报各类国家计划项目,简化程序,给予优先推荐,重点支持。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由地方组织实施的项目重点用于引导和支持创新型企业的发展,优先列入省861计划给予支持。对创新型企业申报省级有关计划项目,优先给予立项,并以贴息、补助等形式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四是支持创新型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安徽省国资委、科技厅、财政厅支持国有和民营创新型企业比照国有高新技术企业试行股权激励政策。安徽省科技厅、经委、国资委组织对创新型企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技术标准管理和自主创新政策的培训。省总工会组织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和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工程,提高广大职工科学文化素质、技术技能素质和创新能力。
五是支持创新型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和标准工作。安徽省科技厅、经委支持创新型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标准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指导帮助企业逐年提高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打造能与国际品牌竞争的自主品牌。安徽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鼓励企业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用于重大成果专利的申请和保护,建立专利技术信息库,对其申报国内外发明专利的,给予资金支持,对被认定为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的,给予奖励。对合芜蚌试验区内企业主持制定标准的,给予奖励。
六是落实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财税金融政策。安徽省财政厅会同科技厅、发改委、经委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自主创新财税政策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加速研究开发仪器设备折旧政策,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发展税收政策等。安徽省科技厅、发改委、经委会同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七是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表彰奖励。安徽省科技厅对由创新型企业实施完成的科技计划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国家和省科技奖励。省国资委对省属企业在自主创新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引导和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省总工会对创新业绩突出且符合评审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状”。
八是加强业绩考核对技术创新的导向作用。安徽省国资委对国有创新型企业,明确其负责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领导职责,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安徽省科技厅、发改委、经委、财政厅、国资委、总工会在创新型企业试行科技专员制度和有关部门重点联系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信息交流,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引导更多的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为推进合芜蚌试验区健康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安徽做出贡献。
(安徽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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