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技厅动员全省科技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
日期:
2012年07月19日 11:47
来源:福建省科技厅
一、深入学习领会。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刘延东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引导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广大科技工作者更新观念、转变思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明确科技部门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所肩负的特殊使命和艰巨任务,牢固树立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科技发展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推动全省科技事业科学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和忧患意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推动创新、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主动融入到新一轮科技改革发展的重大实践中。
二、广泛动员宣传。积极配合省委宣传部,在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主要媒体,组织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掀起学习贯彻大会精神的热潮,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创新的浓厚舆论氛围。及时了解和掌握学习情况,总结推广学习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加强信息报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三、强化政策驱动。着眼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工作提出的新任务,结合科技事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就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科技人才培养、科技经费投入等进行全面深入调研,找准科技体制改革的着力点、突破点,抓紧研究制定全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暂定名)。建立和完善“财政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创新投入机制。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将科技经费的支持重点从一般的项目支持转向对创新链中薄弱环节的重点支持,支持企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条件建设,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建立和完善面向企业、支撑产业、引领发展的公共创新平台,在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引导集聚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著名企业到福建设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一批公共研发、企业孵化器、研发设计、创业辅导、研发外包、技术标准、质量检测、学术交流、信息服务、产权交易等企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积极参与建立区域产业分工合作的政府协调、服务机制,推动区域技术创新交流与合作。
四、突破重点领域。一是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激励政策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和扶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与产品研制、科技成果转化、专利产业化、创新平台建设、技术创新团队培育等。二是充分发挥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抓好重点高新园区、重点高新产业化基地建设,发挥园区、基地的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对能够带动全局、产业关联度大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攻关,重点突破;对技术相对成熟、具有较大市场空间、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中带有基础性作用的产业,加快其发展并不断扩大规模。三是进一步推进闽台科技交流合作。充分把握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机会,发挥我省在对台合作中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优势,加快实施海峡两岸联合基金,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采取共同投资、产学研共同参与、共同开拓市场的合作方式,实实在在地引进一批台湾先进技术,推进一批研发合作,促进一批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深度对接,组织一批学术交流。四是加快打造创新型人才队伍,坚持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加快建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流通和共同培育机制,鼓励更多的科技人员为企业服务、到企业创业。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政策,通过重点、特殊人才专项经费的支持,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研发团体。
近日,福建省科技厅召开厅长办公会,迅速传达学习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抓紧研究初步贯彻落实意见,同时发出通知,动员全省科技系统深入学习大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上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更加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投身于新一轮科技改革发展的热潮,为加快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贡献。
一、深入学习领会。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和刘延东国务委员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引导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广大科技工作者更新观念、转变思路,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明确科技部门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所肩负的特殊使命和艰巨任务,牢固树立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科技发展的思想,进一步增强推动全省科技事业科学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和忧患意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推动创新、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主动融入到新一轮科技改革发展的重大实践中。
二、广泛动员宣传。积极配合省委宣传部,在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主要媒体,组织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掀起学习贯彻大会精神的热潮,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技创新、支持科技创新的浓厚舆论氛围。及时了解和掌握学习情况,总结推广学习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典型、好经验,加强信息报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引向深入。
三、强化政策驱动。着眼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工作提出的新任务,结合科技事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就企业技术创新、科技创新载体建设、科技人才培养、科技经费投入等进行全面深入调研,找准科技体制改革的着力点、突破点,抓紧研究制定全省“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暂定名)。建立和完善“财政引导、企业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创新投入机制。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将科技经费的支持重点从一般的项目支持转向对创新链中薄弱环节的重点支持,支持企业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和条件建设,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建立和完善面向企业、支撑产业、引领发展的公共创新平台,在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建设一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引导集聚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著名企业到福建设立研发机构;加快建设一批公共研发、企业孵化器、研发设计、创业辅导、研发外包、技术标准、质量检测、学术交流、信息服务、产权交易等企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积极参与建立区域产业分工合作的政府协调、服务机制,推动区域技术创新交流与合作。
四、突破重点领域。一是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激励政策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人才、资金、技术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引导和扶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与产品研制、科技成果转化、专利产业化、创新平台建设、技术创新团队培育等。二是充分发挥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抓好重点高新园区、重点高新产业化基地建设,发挥园区、基地的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对能够带动全局、产业关联度大的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集中攻关,重点突破;对技术相对成熟、具有较大市场空间、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中带有基础性作用的产业,加快其发展并不断扩大规模。三是进一步推进闽台科技交流合作。充分把握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的机会,发挥我省在对台合作中先行先试的特殊政策优势,加快实施海峡两岸联合基金,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支持,采取共同投资、产学研共同参与、共同开拓市场的合作方式,实实在在地引进一批台湾先进技术,推进一批研发合作,促进一批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深度对接,组织一批学术交流。四是加快打造创新型人才队伍,坚持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加快建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人才流通和共同培育机制,鼓励更多的科技人员为企业服务、到企业创业。健全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政策,通过重点、特殊人才专项经费的支持,引进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研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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