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贵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党发〔2020〕10号)精神,3月20日,贵州省科技厅出台《贵州省科技厅支持贵安新区科技创新“七个优先”政策措施》(黔科通〔2020〕18号)支持贵安新区科技创新发展。
政策措施结合贵安新区实际,从基础研究、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优秀人才培养引进等七个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一是优先支持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着重以“四个定向”等方式支持贵安新区各类创新主体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每年30%以上省级基础研究计划(贵州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数量或资金支持贵安新区科技创新发展。
二是优先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把贵安新区纳入申建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范围,引导和支持省属科研院所、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机构在贵安新区设立分支机构,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投资项目优先落户新区。
三是优先支持发展壮大企业梯队。帮助贵安新区重点行业和企业梳理关键共性技术需求,组织科技攻关。加大独角兽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是优先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主要谋划在贵安新区建设运营贵州科学数据中心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五是优先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优先在贵安新区布局和建设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创新平台。
六是优先推动改革开放创新举措。选择大学城高校开展科技体制改革试点。支持大学城高校和新区有关科研机构围绕贵州省和贵安新区产业战略发展需要开展课题攻关,承办国际学术组织和国家级学会的学术研讨会。
七是优先支持培养引进优秀人才。在省级科技人才计划遴选中给予倾斜。帮助贵安新区尽快具备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审批能力。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