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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科技厅出台十项举措应对疫情影响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区发展
日期: 2020年03月10日 16:24       来源:河北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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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河北省科技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区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出台设立应急攻关专项、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智慧园区建设、提升园区服务能力、强化园区考核激励等10项举措,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指导和支持省级以上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复产复工。

  支持园区和企业科学防控。设立应急攻关专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加强传染源、传播致病机理研究,开展防疫药品和疫苗研发,加强大数据疫情防控、智能机器人、高效检测仪器设备和防护产品等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开辟应急攻关项目绿色通道,随时申报、随时受理,通过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等方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形成快速响应、快速启动的应急专项新机制。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复工复产。常态化组织开展复工复产情况调查,及时梳理相关问题和政策诉求。发挥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协调会员企业开展产业链协同复工,为上下游企业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对因疫情停产停工的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厅和各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共同成立工作专班,协调相关部门为其恢复生产提供支持。引导和鼓励全省172家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减免疫情期间入驻企业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

  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和发展壮大。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学预判疫情后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超前布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对产业化前景好、带动性强的研发项目,今年省级科技计划和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中给予1000万元以内的资金支持。安排2.1亿元省财政科技资金,对去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奖励性补助。加快创新券审核进度,对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创新券支持。开设“高企空中课堂”,组织专家以直播、幕课等方式,不间断的开展免费网络培训。疫情期间的高企评审、报备等主要业务在线操作,实现全流程“无纸化”“零跑腿”。

  支持园区创新发展。支持智慧园区建设,指导各高新区根据疫情科学防控需要,制定和完善智慧园区建设方案,促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数字技术在疫情监测分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广泛应用。设立高新区专项资金,支持高新区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平台化服务功能。强化园区考核激励,充分发挥高新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的导向作用,在评价指标体系中增设疫情防控效果加分项,引导高新区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复工复产。

  加强系统协调联动。鼓励各市科技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和高新区管委会制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省市联动,服务企业发展,奋力夺取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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