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出台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日期:
2013年09月22日 09:16
来源:湖南省科技厅
《实施方案》以提高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为核心,按照“促进共享、强化服务”和“专业化、规范化、特色化”的建设原则,认定和考核一批为区域特色产业、科技中小微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广大农户等对象提供高效服务的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努力为科技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户提供科技公共技术支撑和保障。
《实施方案》对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的认定、绩效考核条件和标准、认定和考核结果运用、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经认定的平台由省科技厅授牌,纳入省级科技平台管理体系。平台认定后每两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以经费后补助的形式进行支持。后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平台运行补贴、装备及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示范活动补贴等。
湖南省自2010年全面启动县(市、区)科技平台建设工作以来,已先后支持了14个市州80%的县(市、区)科技基础条件、服务创新能力改善和提升。《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湖南省县(市、区)科技平台工作重点由“建设布局”向“运行服务”转变。
近期,湖南省科技厅印发了《湖南省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建设认定和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实施方案》以提高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为核心,按照“促进共享、强化服务”和“专业化、规范化、特色化”的建设原则,认定和考核一批为区域特色产业、科技中小微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广大农户等对象提供高效服务的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努力为科技服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户提供科技公共技术支撑和保障。
《实施方案》对科技服务与创新平台的认定、绩效考核条件和标准、认定和考核结果运用、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经认定的平台由省科技厅授牌,纳入省级科技平台管理体系。平台认定后每两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的,以经费后补助的形式进行支持。后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平台运行补贴、装备及基础设施条件改善、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示范活动补贴等。
湖南省自2010年全面启动县(市、区)科技平台建设工作以来,已先后支持了14个市州80%的县(市、区)科技基础条件、服务创新能力改善和提升。《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湖南省县(市、区)科技平台工作重点由“建设布局”向“运行服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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