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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评价导向发挥奖惩作用内蒙古构建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新机制
日期: 2025年03月24日 14:4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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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新修订《内蒙古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规范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明确评价导向及标准,构建高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科研仪器使用效益。

  《实施细则》明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法人单位,政府预算资金建设、购置的,单台套价值在3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适用本细则。

  此次修订,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聚焦更好推动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引导盘活资源,提出三项亮点措施。

  科学施策,分类实施评价考核工作——根据管理单位性质、优势仪器资源和服务特色等进行分类评价,按照科研仪器应用领域、使用功能、服务范围、共享需求等“量身定制”评价体系,告别“一刀切”,以差异化指标激活共享潜能,让科研资源“活”起来。

  靶向升级,优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细化制度建设、仪器集约化管理、团队建设等内容;增设信息公开指标类型,优化服务成效指标体系,突出信息宣传、服务成效的评价考核导向性,强化科研条件支撑保障作用。以“数据说话+成效导向”双轮驱动,让评价更透明、服务更硬核。

  激励创新,“基础+绩效”补助双管齐下——提高补助标准,将管理单位年度后补助总额提高为上限50万元;对等级为“优秀”和“良好”的评价考核管理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后补助支持;绩效补助核定以开放共享服务收入为基数,按照权重测算给予后补助支持。强化对于仪器操作人员、维修维护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激励引导,推动管理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后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赋能科研“加速跑”。

  此外,《实施细则》严惩失信行为,提出信用惩戒+整改限购,明确对评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管理单位进行通报,责令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整改期内对科技计划项目的仪器购置实施限制。存在科研失信行为的管理单位,纳入科研信用评价记录并予以惩戒。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加快推动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强化服务平台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内蒙古自治区科研基础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运行以来,注册用户916个,入驻管理单位210余家,集约仪器7793台/套,其中30万元及以上科研仪器设备4401台/套,占比近60%,仪器总原值达到49.93亿元,平台总访问量350万余次,仪器检索4.9万余次,平台仪器提供共享服务4775项/次,有效实现了数据对接和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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