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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厅召开智慧泸州建设工作推进会
日期: 2015年08月12日 09:44       来源:四川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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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根据《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智慧泸州建设工作,7月30日,四川省科技厅组织召开了智慧泸州建设工作推进会,科技厅厅长刘东、副厅长田云辉,泸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俊杰、副市长马宗慧、电子科技大学副校长杨晓波、长虹集团副总工阳丹等出席会议。
    会上,泸州市介绍了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情况、进度安排和《泸州智慧城市工作推进方案(讨论稿)》。电子科技大学、长虹集团、四川省计算机研究院就泸州智慧党建、电子商务、智慧医疗、智慧社区进行了介绍。参会代表进行了充分讨论和交流。
    刘东厅长充分肯定智慧泸州建设前期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泸州智慧城市建设应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原则,试点先行、示范引路,阶段目标明确,突出可见可感;二是要充分发挥推进办公室和各推进小组的重要作用。推进办公室要做好顶层设计,把握好智慧泸州的建设方向、工作进度、节点目标以及资金调度和安排,推进小组直接承担着建设任务,责任重大,是各试点领域的责任主体,要按计划扎实推进建设工作;三是要完善专家组,在现有基础上,将专家落实到具体的小组,明确任务;四是在讨论和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泸州智慧城市工作推进方案(讨论稿)》进行进一步完善,积极推动智慧党建、电子商务、智慧医疗、智慧社区四项重点工程和智慧教育、智慧城市管理等其他项目建设;五是在建设过程中推进小组要做好规划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和阶段目标。同时,围绕规划方案,要形成表格化、台账化、可考核、可督查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突出实现功能,并围绕功能实现明确要重点抓好的各项具体工作。
    刘东厅长最后强调,希望泸州市和科技厅、电子科大、长虹集团各司其职,按照10月底完成总体设计的要求,倒排时限,将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要调动各方积极性,集成各方力量,共同推进泸州智慧城市建设。
    电子科技大学、长虹集团、省计算机研究院、科技厅办公室、法规处、计划处、高新处、泸州市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委、市科知局、市卫计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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