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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科技厅和昌吉州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共同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日期: 2009年05月25日 10:07       来源:SRC-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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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新疆科技厅和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签字仪式暨第一次会议在昌吉举行。自治区科技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张小雷,副厅长高峰,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科技兴新办公室主任段生荣,副厅长陈旗;昌吉州党委书记李学军,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王伟,副州长周旭勇出席会议。会议由周旭勇主持。
    高峰和王伟签署了《自治区科技厅与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会商制度议定书》,周旭勇代表昌吉州人民政府报告了本次会商的议题,陈旗代表自治区科技厅报告了对会商议题的初步意见。张小雷和李学军分别作讲话。
    张小雷指出在应对金融危机的新形势下、建立与地州市科技工作会商制度的重要意义,充分肯定了昌吉州科技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并指出今后双方将在煤化工、新材料、制造业、农副产品加工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共同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支持昌吉州的科技园区建设,推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共同办好“科洽会”,支持昌吉州开展科技创新试点,不断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昌吉州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李学军认为,建立厅州工作会商制度,搭建了一个很好的科技合作平台,必将促进科技资源的优化配置和综合集成,对于深入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提高地方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昌吉州经济社会发展,必将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他表示昌吉州将珍惜机遇,加强科技创新,着力推进资源大州向经济强州的转变。
    《议定书》规定,双方将建立工作会商机制,成立由厅长和州长共同担任主任的工作会商委员会。会商制度实施期限暂定为2009~2012年,工作会商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总结部署工作,协调重大事项。
    双方在共同组织实施“一把手工程”、打造煤电煤化工产业科技支撑平台,推进昌吉州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共同扶持昌吉州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强化“科技兴州”战略的实施,做好第五届“科洽会”的组织筹备工作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探讨并达成共识。
(新疆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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