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技厅大力推进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
日期:
2011年04月12日 11:23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
1、认定新建一批。一是加快组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形成覆盖全区各地县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构架;二是引导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发挥科研优势,建立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三是引导高新技术园区和国家特色产业基地组建生产力促进中心。到“十二五”末,全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达到100家,基本覆盖新疆各地县和经济社会发展领域。
2、扶持壮大一批。一是支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手段建设。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在规划、用地、财政等方面对中心建设提供政策支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标准化服务,提升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支持中心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对国家、自治区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牵头申报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产业联盟服务项目、创新基金等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经费支持。三是支持中心深化与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及各类创业投资机构、金融、法律咨询机构的合作,在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中实现自我发展;四是加强自治区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动态考核,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中心。到“十二五”末,培育形成服务企业性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骨干中心1-2家。各中心全年引进推广先进适用和高新技术成果100项以上,服务企业或农户达到1.5万家以上,为企业增加销售收入4亿元以上、利税1亿元以上,为社会增加就业6000人以上,形成“建设一个中心,扶持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良好局面。
3、推进联合发展。一是组建新疆生产力促进服务联盟,加强中心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整合、集聚自治区各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其他科技力量的优势资源,搭建生产力促进服务体系工作平台,为全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二是利用全国科技援疆机制,加强与区外中心的交流合作,探索共同发展的途径和模式,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加快全国科技成果向新疆的转移转化;三是以实施国家“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建成服务规范、特色鲜明、开放协作、运行高效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体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
截止到2010年底,全区有9家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和15家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业务覆盖工业设计、数字制造、电子商务、现代畜牧业、果蔬保鲜等13个行业和14个地州市。今后新疆科技厅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建设。
1、认定新建一批。一是加快组建县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形成覆盖全区各地县的生产力促进中心网络构架;二是引导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发挥科研优势,建立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三是引导高新技术园区和国家特色产业基地组建生产力促进中心。到“十二五”末,全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达到100家,基本覆盖新疆各地县和经济社会发展领域。
2、扶持壮大一批。一是支持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手段建设。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在规划、用地、财政等方面对中心建设提供政策支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标准化服务,提升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支持中心实施国家和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对国家、自治区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牵头申报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产业联盟服务项目、创新基金等项目,给予优先立项和经费支持。三是支持中心深化与技术产权交易机构及各类创业投资机构、金融、法律咨询机构的合作,在推动科技型企业上市中实现自我发展;四是加强自治区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的动态考核,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中心。到“十二五”末,培育形成服务企业性收入3000万元以上的骨干中心1-2家。各中心全年引进推广先进适用和高新技术成果100项以上,服务企业或农户达到1.5万家以上,为企业增加销售收入4亿元以上、利税1亿元以上,为社会增加就业6000人以上,形成“建设一个中心,扶持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良好局面。
3、推进联合发展。一是组建新疆生产力促进服务联盟,加强中心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整合、集聚自治区各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其他科技力量的优势资源,搭建生产力促进服务体系工作平台,为全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二是利用全国科技援疆机制,加强与区外中心的交流合作,探索共同发展的途径和模式,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加快全国科技成果向新疆的转移转化;三是以实施国家“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建成服务规范、特色鲜明、开放协作、运行高效的生产力促进中心服务体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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