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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强化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
日期: 2023年01月16日 1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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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强化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服务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坚持政府引导、聚焦产业发展、强化精准服务、尊重基层首创”的实施原则。根据《若干措施》,到“十四五”末,全区科技特派员队伍达到10000名,培育创新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的法人科技特派员1000个,科技特派团300个,实现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行政村全覆盖。《若干措施》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明确了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第一,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特色优势产业科技需求,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在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文明乡风塑造、乡村有序治理等方面的人才支撑作用。第二,持续支撑农村科技创新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坚持稳粮、优棉、强果、兴畜、促特色,紧扣现代农业和农村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环节和现实需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加强产学研合作,引进集成区内外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为科技特派员技术服务和创新创业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及社会服务等环节高度融合发展,加快乡土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转变。第三,构建科技特派员服务支撑机制,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构建层次分明、功能互补的科技特派员服务支撑体系,面向农村开展技术服务。鼓励科技特派员聚焦特色优势产业科技需求,加强创新品牌培育,实现技术、信息、金融和产业联动发展。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解决农业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若干政策》还从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创新科技特派员管理方式、健全激励措施等三个方面提出,扩大科技特派员选派范围,从农业向工业、服务业等领域拓展。开展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实现科技服务从生产向加工、检测、流通、销售等全产业链延伸,覆盖一二三产业。鼓励地方建立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投入、保障、激励和管理机制,形成有利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探索建立科技特派员业绩量化评价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健全相关激励措施方面,《若干政策》提出对服务基层一线的科技特派员,在职称评审方面适当放宽学历、论文、科研项目等条件,重点评价品德、能力及服务业绩和实际贡献,对论文不作硬性要求,理论代表作、工作总结可视同论文。科技特派员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可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科技特派员及为科技成果转化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2002年作为全国率先试点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省区之一,在全国起步早、特色明显、成效显著,深受广大农牧民的欢迎。20年来,自治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始终秉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的理念,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拓展领域,围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开展创新创业,科技特派员已成为自治区乡村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全区科技人员坚持创新驱动、服务乡村振兴的一面鲜亮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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