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务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党中央高度重视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对外开放,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用于促进科技创新,同时能够在更大力度、更多层次、更宽渠道方面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商务部联合科技部等十部门出台了《若干措施》,聚焦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加大对境内科技型企业投资的工作举措,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
《若干措施》聚焦境外机构业务特点和境内科技型企业发展需求,提出优化管理服务、加大融资支持、加强交流合作、完善退出机制4方面16条具体措施,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加强配合、整合资源、优化服务,共同做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各项工作,推动形成综合化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更好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
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细化落实,加强对重点境外机构的宣介服务。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组织开展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路演活动等吸引外资创投机构参与投资境内企业,支持境外机构在境内主要科技创新中心围绕前沿技术领域设立创投基金,更好支持境内科技型企业融资发展。
相关链接:
1.商务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链接网址:http://images.mofcom.gov.cn/cws/202404/20240419202635361.pdf)
2.商务部财务司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支持境外机构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的若干政策措施》(链接网址:http://cws.mofcom.gov.cn/article/xxfb/202404/20240403504406.shtml)
3.便利境外机构享受有关税收的协定优惠操作指引(链接网址:http://images.mofcom.gov.cn/cws/202404/202404192137582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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