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应“放权到位、守住底线”
日期:
2018年07月06日 19:57
来源:国新网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元绍达 摄)
7月6日,国新办举行进一步扩大科研人员自主权相关措施吹风会。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基础研究一类的项目放开自主权,三年周期以内的减少监督,在最终验收的时候,要有一次综合验收;对重大关键技术领域的项目,或者是周期三年以上的项目,必要的监控手段要保留;对整个项目运行过程中涉及经费使用和完成里程碑节点的任务,如果和项目提出的关键节点成果达不到预期,要及时予以调整或取消后续支持。
贺德方认为,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是基于信任的,基于信任的前提,还要坚守诚信底线。《意见》中的“放”,是要放到位,放出效益;“管”,要守住底线,守住诚信。文件中非常明确地表述了“零容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强化事中、事后管理,过程的管理是必要的。信任的前提是科研人员自律,要视自己的科研诚信为生命,这一点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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