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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年03月04日 14:16       来源: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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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强调,对于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加快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开放。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从2013年初开始,科技部率先在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专项)中开展科技报告试点工作,在制定标准规范、发布部门规章、推动科技报告开放共享等方面开展了积极探索,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
    根据科技报告工作的总体部署,2014年3月1日,在前期两个阶段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将正式开通运行,实现万份科技报告向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社会公众只要登录网址www.nstrs.cn,就可以检索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所产生的科技报告,通过实名注册的用户即可在线浏览公开科技报告全文。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的开通,标志着我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一、科技报告是国家战略性科技资源
    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科技文献,目的是实现科技知识的积累、传播交流和转化应用。科技报告可大致分为进展报告、最终报告、专题报告和管理报告等多种类型,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科技资源,是国家科技实力的重要体现。
    从国际上看,欧美等国家都建立了系统的科技报告制度,美国是世界上科技报告管理制度最完善的国家。1895年美国就以政府出版物形式出版发行政府投入所产生的科技成果报告,成为科技报告的雏形。1945年美国发布总统令,成立美国技术信息出版局,开始有组织的开展政府科技报告工作,建立了“联邦+部门+项目承担单位”三级组织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形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管理最完善的国家科技报告管理体系。美国政府科技报告包括国防部AD报告、商务部PB报告、航空航天局NASA报告和能源部DE报告四大体系,美国商务部所属国家技术信息服务局(NTIS)是国家科技报告收藏和服务中心,负责PB报告以及公开和解密AD、NASA、DE报告的收藏与发行工作。美国每年约产生60万份科技报告,其中公开发行6万多份。美国政府《联邦采办条例(FAR)》明确规定政府投入超过2.5万美元以上项目都要提交科技报告,国防部、航空航天局、能源部等部门也制定了本部门的科技报告管理和共享的政策法规。
    与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起步较晚。随着国家科技投入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整体科技实力和科技竞争力明显提升,高水平科技成果不断涌现,科技资源总量快速增加。国家科技投入产生的大量科技信息和数据,迫切需要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进行统一收集和完整保存,最大程度向社会开放共享,提高国家和全社会科技投入产出效率。
    科技报告是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产出形式,是科技知识共享交流的重要载体。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是推动国家科技资源持续积累、集中收藏和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广大科研人员共享科研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应用、推进科研诚信建设,有利于社会公众了解国家科研成果,有利于加强各科技计划协调衔接、避免科技项目重复部署,提高科技资源配置效率和国家科技投入效益。
    二、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是科技报告开放共享的基础平台
    以用为本、服务于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动是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是科技报告向社会展示和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基础平台。目前,系统已开通了针对社会公众、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三类用户的共享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科技报告摘要浏览服务,社会公众不需要注册,即可通过检索科技报告摘要和基本信息,了解国家科技投入所产出科技报告的基本情况。向专业人员提供在线全文浏览服务,专业人员需要实名注册,通过身份认证即可检索并在线浏览科技报告全文。向各级科研管理人员提供面向科研管理的统计分析服务,管理人员通过实名注册,并经科研管理部门授权,享有检索、查询、浏览、以及批准范围内的统计分析等服务。
    按照总体工作安排,系统于2013年11月1日开通征求意见版,广泛征求科技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第一阶段(2013年11月1日-12月31日)展示了1000份科技报告,第二阶段(2014年1月1日-2月28日)展示了3000份科技报告,目前系统已累计注册用户5556个,点击量达到350万次。根据广大科技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系统进行了结构优化和功能扩展,科技报告资源规模增加到1万份,实现了科技报告与相关论文、专利等其它成果产出形式的知识关联,实现科研成果关联信息的一站式服务。
    为了确保科技报告作者相关知识产权权益,系统采取了相应的技术措施。一方面,系统对科技报告实行分类管理和受控使用。按照使用范围分为公开科技报告、延期公开科技报告、保密科技报告等。对于公开科技报告,面向全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对于涉及作者单位技术诀窍,以及涉及作者发表论文和申报专利等原因,科技报告作者可以申请延期公开,一般延期2-3年,最多不超过5年,对于延期公开的科技报告在延期时限内将只对外提供摘要检索,全文由用户联系作者获取;对于保密科技报告,纳入国家保密信息管理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管理和使用,通过专门渠道服务。另一方面,系统对用户实行实名制注册管理,只针对实名注册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公开科技报告的在线浏览,并且将使用人的相关信息附加于科技报告文本之中,能够对非法使用行为进行追溯和查证。同时提醒用户按照国家相关知识产权规定正确使用科技报告,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或教学使用,不得将从本系统获得的科技报告用于任何商业目的或用于网络传播。
    随着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还将进一步征求广大科技人员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系统功能,增加报告资源,更好地做好科技报告的开放共享与服务。
    三、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重点在于实现科技报告收藏的完整性和持续性
    门类精细、领域齐全、学科完备的科技报告体系是国家科技实力的重要体现。因此,持续积累和完整保存科技报告是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基础,是向全社会提供共享服务和向科技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撑的前提。只有做好了科技报告收藏工作,才有可能更好地发挥科技报告的价值。
    科技报告的收藏工作须突出两个方面重点,体现收藏的完整性和持续性。一是重视专题报告的收藏。描述科研活动过程的专题报告是科技报告的主体,蕴含大量的技术细节、基础数据和个人经验,对于科研人员极具参考价值。从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长期收藏的美国科技报告数量结构看,专题报告占美国科技报告总量的80%。因此,随着我国科技报告呈交管理机制的不断规范,除最终报告、进展报告和管理报告外,科研单位应在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交更多的专题性报告,从而更加深入、系统地记录和积累科研活动成果。
    二是逐步重视和引导企业开展科技报告的收藏工作。财政资金资助科研活动必须呈交科技报告是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基本要求,但不能因此而完全忽略了企业科技报告的收藏。美国的创新型企业,特别是一些“百年老店”,都建立了严格的科技报告制度,其规范性和约束性甚至超过了美国政府科技报告。2013年,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突破了1万亿,其中76%以上来自于企业研发投入。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科技报告制度,不仅有利于增强企业竞争力,对于完整保存全社会的科研成果也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试点工作的努力,“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目前已实现万份科技报告上线,面向全社会提供开放共享服务。下一步,通过对部门、地方以及企业各类科研项目成果进行全面、持续、完整地收藏,力争经过5-10年的努力,“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收藏报告达到几十万份甚至突破百万份,数据信息将达到近千G字节的海量规模,涵盖所有财政资金设立的计划、专项和基金,囊括所有学科和技术领域,真正展示和体现我国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
    四、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任重而道远
    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既涉及组织架构、政策制定、部门协调等管理层面的问题,又涉及撰写呈交、审核收藏、共享服务等技术层面的问题,覆盖面广、利益主体多、综合协调难度大。从欧美国家的经验来看,科技报告工作从启动、发展到健全都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绝非一蹴而就。美国从1945年开始科技报告体系建设,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才雏形初显,科技报告逐渐在科技界和全社会显现一定的影响力。英国自2002年开始实施“访问灰色文献收藏”项目,随着大英图书馆的馆藏科技报告数量不断上升,英国科技报告才逐渐成为国家电子资源的重要部分。
    我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正处于试点阶段,一方面要积极学习和借鉴欧美国家的成功经验,明确我国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的战略目标,并围绕战略目标做好顶层设计。从欧美国家经验看,政策法规体系、组织管理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收藏服务体系是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四个制度要素,缺一不可。建立我国科技报告制度可从制定相关政策、编制标准规范、建立管理和收藏的机制和机构入手,充分考虑到制度建设的系统性,以及各项制度要素之间的关联性与耦合性,强化顶层设计,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实施,不能急于求成。
    另一方面,我国科研管理体制与欧美国家存在一定差异,采取了相对集中的科研管理架构,同时地方财政和区域创新在全国科技工作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建立我国科技报告制度,必须要结合国情科情,充分发挥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引导作用,并注重激发地方的积极性,设计好全国范围逐级呈交科技报告的工作机制。目前,正研究制定《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从建立科技报告逐级呈交的组织管理机制、推动科技报告的持续积累和开放共享、营造科技报告工作良好环境等方面,对建立我国科技报告制度进行了总体设计,要求部门、地方积极开展科技报告工作,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科技报告制度。
    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任重而道远,需要调动科技界各方力量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需要全社会的持续关注和大力支持。下一步,在遵循科技活动内在规律的基础上,在科研的具体实践中积累经验,建立并完善科学、合理、高效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在科技界和全社会形成重视科技报告工作的良好氛围,推进科技报告工作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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