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印发“十二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306-32-2012-552 | 发文机构: | 科学技术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海洋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
成文日期: | 2012年05月04日 | 发布日期: | 2012年07月11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发计〔2012〕700号 | 有 效 性: | 废止 |
国科发计〔2012〕7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配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实施,指导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发展,科学技术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海洋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十二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十二五”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科技发展专项规划
科学技术部 外 交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水 利 部
农 业 部 国家林业局 中国科学院
中国气象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海洋局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二O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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