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科技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林业局 气象局关于印发《“十三五”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306-10-2017-848 | 发文机构: | 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林业局;气象局 |
成文日期: | 2017年04月27日 | 发布日期: | 2017年05月18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发社〔2017〕11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国科发社〔2017〕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林业厅(局)、气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建设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的总体部署,为明确“十三五”期间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的发展思路、发展目标、重点技术发展方向、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特制定《“十三五”环境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科 技 部 环境保护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林 业 局 气 象 局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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