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306-18-2021-537 | 发文机构: | 科技部 |
成文日期: | 2021年04月22日 | 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26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发火〔2021〕10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国科发火〔2021〕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推动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科技部研究修订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科 技 部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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