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970号建议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306-01-2015-454 | 发文机构: | 科技部 |
成文日期: | 2015年08月19日 | 发布日期: | 2016年03月04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
您提出的关于创建毕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多年来,国家高新区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应对经济下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新常态下,国家高新区实现平稳增长,发展质量不断提高。2014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2.8万亿元,同比增长14.4%;实现工业总产值16.9万亿元,同比增长11.7%;实现净利润1.4万亿元,同比增长10.9%。其中,营业总收入超千亿的国家高新区上升至60家;超过5000亿元的高新区共7家,较上年增加2家。国家高新区集聚了全国5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正是看到国家高新区在创新驱动发展和区域经济增长的引擎作用,各地方政府都把高新区作为区域转型升级发展和应对经济下行的重要抓手。
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9号),明确提出“加快推动省级高新区的升级工作。对有优势、有特色、符合条件的省级高新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审批,升级为国家高新区”。6年多来,根据国务院“统筹布局、控制节奏”的要求,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省级高新区的新情况和新要求,认真做好省级高新区升级工作。今年2月,连云港等14家省级高新区获国务院批复,升级为国家高新区。目前,国家高新区总数达到129家。
毕节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基础较好,具备一定的科教资源优势。科技部将秉承“以升促建”的原则,积极支持和指导毕节高新区在创新能力提升、创新要素集聚、主导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快发展,待条件成熟后,根据《升级审核工作原则和标准》,积极推动毕节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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