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557号(科学技术类021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 引 号: 306-01-2015-462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25日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04日
发文字号: 有 效 性: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557号(科学技术类0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数据驱动型科技创新发展的提案”收悉,经征求发展改革委和教育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随着大数据时代到来,科学研究、政府决策、产业发展越来越依赖于数据信息资源,拥有可靠、系统、丰富的数据信息资源,意味着拥有无穷的创新资源和巨大的创新潜力。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入推进数据信息管理与共享也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一、关于加强数据信息共享

    “十一五”期间,科技部针对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科技文献、科技成果转化、网络科技环境等六大类共享平台,启动了42个平台建设项目,中央财政累计投入科技平台建设专项经费约为29.1亿元,地方、部门配套经费约为3.75亿元。面向社会开通了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初步建立起跨部门、跨区域、多层次的资源整合与共享网络体系,建立和完善了重点科技资源的物质与信息保障系统。

    截至2014年底,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已整合约4万台50万以上大型仪器设备信息;整合农业、气象、地震、人口健康、海洋、交通、先进制造等领域32大类科技资源数据库共计5万余个,数据总量超过700TB,盘活了各行各业多年积累的大量宝贵存量数据;整合农作物种质、微生物菌种、标本、林木种质、标准物质、水产种质、实验细胞、家养动物种质等资源超过1000万份,抢救性地保护和整理出一批珍稀标本、模式标本和我国国家级保护动物标本等大量宝贵的科技资源,保障了国家的战略利益。整合各类野外观测研究实验台站83个,样地及实验试验场近700万平方米,各类材料产品及构件试样超过12万件;整合中外文科技文献近30万种、标准文献170万份;整合计量科技资源2.6万项、264家应急分析测试机构;数字科普资源达到5.6TB等。

    “十二五”期间,建立完善了科技平台运行绩效评价和后补助机制。2011年,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认定和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面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了国家科技平台认定指标和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了平台开放服务的评价和奖励补助制度。2013年,科技部、财政部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及专项资金后补助管理规定》(财教〔2013〕433号),进一步对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资源共享服务后补助作出了明确规定。截至2014年底,中央财政连续4年共投入科技平台共享服务后补助经费10.59亿元。

    通过实施共享后补助政策,推动平台面向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放共享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服务用户单位数量达到34万个,同比增长约41.7%,平台服务企业近24万家;服务用户数达293万,同比增长12.7%。2013年,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服务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工程项目(课题)以及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课题)1.2万余项,同比增长约70%,为相关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

    “十三五”期间,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坚持数据平台的基础性、长期性、公益性和综合性特点,以领域数据中心建设为核心,强化科学数据资源的质量控制和高效整合,加强科学数据资源的深度挖掘和二次开发;加强科学数据领域平台顶层设计和布局;促进跨部门、跨区域、多学科的资源汇集和专题服务。针对科学数据资源特点,创新服务模式,完善科学数据利用与共享绩效考评标准和考评方法,强化绩效考评的引导性作用。

    二、关于加强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2013年,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建立信息共享协调机制,发展改革委会同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审计署、质检总局、国家电子政府内网协调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部门信息共享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3〕733号),重点就完善信息共享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严格工程项目管理、推进信息共享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提出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实现国家信息资源库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基础信息在部门间共享,满足各部门履行职能的实际业务需要。

    近期,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国务院已审议通过。该纲要对公共数据资源开放进行了重点部署,主要有3个方面:

    1. 加强数据资源国家统筹管理,解决“不愿开放”的问题。加快建立政府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推动制定政府数据开放计划,明确各部门数据开放的时间节点和路线图。优先推进与民生保障服务相关的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环境、金融、统计、气象等领域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

    2. 建立健全促进数据开放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统筹协调和监管力度,解决“不敢开放”的问题。抓紧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促进政府数据在风险可控原则下最大程度开放,明晰数据开放的权利和义务,界定数据开放的范围和责任,避免政府工作人员在数据开放中畏手畏脚的局面。同时,强化对数据资源建设以及数据开放共享、数据质量和安全的监督。

    3. 完善数据开放机制,提高数据开放水平,建立政企合作模式,解决“不会开放”的问题。加快建设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门户,推进政府和公共部门数据资源统一汇聚和集中向社会开放,实现面向社会的政府数据资源一站式开放服务。

    三、关于加快数据驱动型创新发展

    “十三五”期间,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完善科学数据汇交标准和工作流程,推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行业专项等项目形成的科学数据统一汇交,将科学数据汇交纳入项目管理流程;推动建立重点科学数据库建设长效机制,支持重点领域大型科学数据库数据采集、整理与保藏,确保重要数据长期保存与持续更新;探索多元化经费支持方式,鼓励更多科研单位、科学家、科研工作者开展数据库建设并向权威数据库集成。

    1. 加强科学数据共享制度建设,强化科学数据共享的制度保障。把成果共享和使用作为项目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对成果共享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成果的宣传力度,树立共享理念并不断增强共享意识。

    2. 加强各类数据资源的挖掘利用与协同。促进各类数据资源的关联、挖掘和综合利用,整体提高数据资源效能。加强信息网络服务系统的建设和技术更新,提升数据资源加工、分析和服务的技术能力。针对需求组织开展多领域跨库数据整合与集成,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开拓大数据时代和“互联网+”模式下的数据挖掘利用模式、生产流程和服务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科学数据的挖掘利用水平和支撑保障能力。

    3. 加强数据资源加工处理能力。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重大需要,形成不同学科领域各具特色的自主精品数据库和标准化的基础数据产品建设。

    四、关于加强大数据相关的人才培养

    针对大数据人才培养,教育部从优化学科结构、加强专业教育指导、加大高校科技资源整合与共享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1. 优化学科专业结构。2012年,教育部颁布实施了新的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进一步扩大了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全国高校共开设由电子信息类专业点2237个、计算机类专业2481个。鼓励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办学能力设置专业,推动大数据相关的社会急需的人才培养。

    2. 加强专业教育指导。2013年,教育部成立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对相关专业教学进行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教育部正在修订所有本科专业类的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将作为专业准入、建设和评价的依据。

    3. 加大高校科技资源整合与共享。2005年起,教育部启动建设了17个科技基础资源数据平台项目,涵盖了自然科技资源、科学数据、大学数字博物馆、科技成果转化等领域,覆盖80余所高校及部分研究机构,已投入建设经费2500万元。

    教育部将继续深化综合改革,不断完善科研服务平台建设,加大基础条件设施的开放和共享,加快推动大数据相关的人才培养。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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