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28号(科学技术类056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 引 号: 306-01-2015-464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5年07月31日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04日
发文字号: 有 效 性: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28号(科学技术类056号)提案答复的函

    你们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在企业应用转化科技成果中的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反映了科技服务机构(含科技中介服务)发展过程中比较突出和应重点关注解决的一些问题,从健全政策法规体系,促进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几方面提出了推动科技服务机构发展的重要建议,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科技部历来重视科技服务机构发展工作,特别是近年来,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为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作用,在营造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引导科技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一、科技部在发挥中介机构转化科技成果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在建立健全政策法规方面。
    1. 推动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政策法规的制定和优化。《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及有关的配套政策,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技术转让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优惠政策,构建了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2. 不断完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税收优惠政策。2007年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的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部分所得税试行减免政策。
    3. 推进科技服务体系专项工作实施。科技部围绕国家战略方向,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实施技术转移促进行动、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科技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科技兴贸促进行动、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等专项工作,所形成的科技服务体系、制度和机制,对科技服务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在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市场化运作方面。
    市场化是科技服务机构发展的方向要求。科技部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孵化器,在保持孵化器公益性的基础上,探索孵化器自身可持续发展和赢利的运营模式。对国有的孵化器,鼓励其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开,采用市场化的方式经营孵化器。利用持股孵化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孵化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目前民营孵化器的比例在逐年提高,已达到孵化器总数的近30%,未来科技部将更加重视和鼓励混合所有制孵化器的发展,在民营孵化器内试点持股孵化,引导国有体制孵化器探索机制,积极推广天使汇、创新工厂等创新型孵化器的互联网金融、众筹等模式,引导天使投资人投资在孵企业。
    (三)在提高科技中介机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方面。
    1. 完善科技服务体系,推动了科技服务业态的形成。经过二十几年的建设,全国形成了由608家科技企业孵化器、94家国家大学科技园、256家生产力促进中心、83家中国创新驿站站点、453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等组成的科技服务队伍,这些组织提供从研发到成果转化、到企业孵化、到规模产业化的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撑服务,加速了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在直接推动科技服务业态形成的同时也带动了现代服务业中其他门类产业的发展。
    2. 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科技服务业迈入集群化发展的新阶段。2011年8月,科技部发布《科技服务体系火炬创新工程实施方案(试行)》,启动科技服务体系化推进建设工作。目前,已在28个产业发展基础较好、科技服务资源较为丰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与产业发展形成良好互动的国家高新区和城市开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支持各类科技服务机构面向企业开展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服务、风险投资服务、检测检验服务、信息网络服务、质量标准服务、政策咨询服务、国际市场分析等各类服务内容,加强推进各类平台整合科技服务资源并向企业开放,鼓励国家级科研院所采取共建技术转移基地、技术转移中心、产学研合作体等形式促进研发资源向企业转移。
    (四)在加强科技中介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1. 建立联合培养机制。为加强科技服务机构在资源挖掘、人才培养、技术评估、知识产权经营、技术投融资等方面的知识积累和能力培养,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科技部定期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并与中国科学院、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社会机构等建立联合培养技术转移人才、创业管理人才的机制,提升技术转移转化人才的从业素质和从业积极性,促进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好人才支撑工作。
    2. 完善科技服务机构培训体系。建立了完整的孵化器从业人员初、中、高级培训体系,以遍布全国的27家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基地为依托,以部分基地为试点,整合社会培训机构资源,开展针对科技创业者的培训,各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基地在组织培训活动的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开始尝试依托孵化器培训基地,运用市场化机制整合社会科技创业教育机构和培训资源,直接对本孵化器的在孵企业或周边地区初创企业开展创业培训。
    二、下一阶段促进科技中介机构发展的重点工作
    科技服务机构无论是在规模上、质量上仍处在发展早期,需要政府更多从政策法规、经费投入等方面加强支持,服务机构市场化、服务人才专业化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下一步,科技部将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精神,大力推进科技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科技中介机构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培育科技服务新业态。
    (一)规范科技中介法律地位。
    推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明确各类科技中介法律地位,促进科技中介发展。2015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修正案草案拟增加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环境、规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方面的规定,包括国家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等。
    (二)加强科技基础制度支撑。
    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建设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加大信息开放和共享力度。积极推进科技服务公共技术平台建设,提升科技服务技术支撑能力。建立健全科技服务的标准体系,加强分类指导,促进科技服务业规范化发展。完善科技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充分利用并整合各有关部门科技服务业统计数据,定期发布科技服务业发展情况。
    (三)完善科技服务业市场法规和监管体制。
    有序放开科技服务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科技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各类科技服务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推动国有科技服务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国有科技服务企业改制,促进股权多元化改造。鼓励科技人员创办科技服务企业,积极支持合伙制科技服务企业发展。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科技服务事业单位转制,开展市场化经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产业技术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中的作用。
    (四)支持社会化科技中介机构发展。
    引导企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促进天使投资与创业孵化紧密结合,推广“孵化+创投”等孵化模式,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孵化方式,提升孵化器专业服务能力。整合创新创业服务资源,支持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孵化服务链条,为培育新兴产业提供源头支撑。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社会力量建立技术转移机构,提高开展中试和技术熟化等集成服务能力。
    (五)加强专业化的科技中介人才队伍建设。
    面向科技服务业发展需求,完善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支持高校调整相关专业设置,加强对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的培养培训。积极利用各类人才计划,引进和培养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科技服务高端人才。依托科协组织、行业协会,开展科技服务人才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完善科技服务业人才评价体系,健全职业资格制度,调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人才在科技服务领域创业创新的积极性。
    感谢全国工商联长期以来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科 技 部
201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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