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066号(科学技术类112号)提案答复的函 | ||
索 引 号: | 306-01-2015-481 | 发文机构: | 科技部 |
成文日期: | 2015年08月25日 | 发布日期: | 2016年03月04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国国家科技计划评估监督体系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科技监督和评估工作,坚持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是构建现代科技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监督和评估工作,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转变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等提出一系列要求。《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明确提出“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督检查和责任倒查”,《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要求“建立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
长期以来,科技部将科技经费监督和科技评估作为重要任务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2007年以来,科技部实施了《国家科技计划和专项经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强化经费监管,积极推进项目经费管理常态化的巡视制度、强化法人责任。据统计,2014年对在研课题的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覆盖率达到70%,对结题课题开展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实行财务验收“一票否决”,覆盖率达到100%。科技部先后出台了《科技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研计划课题评估评审暂行办法》和《科技评估规范》等一系列科技评估工作文件,并组织开展了重大专项监督评估、科技计划和项目评估、重点实验室评估、《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和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期评估等一系列重大科技评估工作,对科技规划、计划和项目实施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监督作用。但总体上看,正如您所说,我国科技计划监督和评估体系尚不成熟,监督和评估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规范性、独立性不足,已成为我国科技投入产出比例不高的重要原因之一。
近期,按照国发〔2014〕64号文和11号文要求,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提出了《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全过程监管和绩效管理要求,实施“制度+合同+技术”的三位一体监督评估模式,将全过程监督和评估的内容、要求纳入相关制度和合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统一、透明、高效、规范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现代科技治理体系。在具体工作中,科技部、财政部,有关部门和地方,专业机构和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谁主责、谁接受监督”、权责对等原则,实施分层分级监督和评估机制。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各责任主体内部管理和自律及“痕迹化”管理,通过公开公示让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各监督主体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审计、绩效评估评价、受理投诉举报以及核查等监督方式等,加强对专业机构和计划管理重点关键环节监督和评估,强化绩效导向。加强监督和评估结果运用,促进计划项目动态调整和优化,强化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和责任倒查机制,建立统一的科研信用体系和“黑名单”制度。
您提出的建立完善国家科技计划评估监督体系的建议非常重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和吸纳您提出的三项建议,加快推动国家科技计划监督评估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有力支撑。具体考虑如下:
1. 关于国务院设立具有高度权威的国家科技计划评估管理机构。一方面,从国务院机构总体布局看,审计署、监察部独立于国务院相关部门和机构开展全方位的监督,包括对科技部门的监督和绩效。另一方面,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要求,政府部门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具体管理工作由专业机构承担,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对科技计划的评估、监管等工作。科技部目前已设立政策法规与监督司,负责建立统一的评估和监管机制,独立于科技计划管理开展监督和评估工作。同时,在科技监督和评估工作中,还将发挥中国科协、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等第三方作用,并根据需要引入国际评估机制。
2. 关于国家科技计划应就立项论证、预算安排、实施方案、目标实现等向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报告,接受其质询与监督。近些年来,按照全国人大要求,科技部每年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教科文卫等专门委员会报告全年的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其中,包括科技计划的资金安排、重点任务部署和取得的成效等。以后我们将按照人大的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接受其质询与监督。
3. 关于制定我国科技评估相关法律,在法律框架下固化国家科技计划评估监督的体制和机制。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制定的《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通过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部际联席会全体会议审议,将成为科技监督和评估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近期,按照制度先行的原则,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启动了《科技监督工作通则》和《科技评估工作通则》研究起草工作,拟于年底发布,后续将根据需要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共同指导科技监督和科技评估工作。另外,我们还将监督和评估工作内容和要求融入《专业机构管理办法》、《重点研发计划管理办法》等重点管理办法中,实现监督和评估工作与计划管理工作同步设计、同步部署。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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