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7361号建议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306-01-2015-507 | 发文机构: | 科技部 |
成文日期: | 2015年06月01日 | 发布日期: | 2016年03月04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关键技术研究、运营试点和立法的建议收悉。此建议由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科技部、民航局分办,现将我部意见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由于研发、制造和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入门技术和成本均比较低,国内外单位、个人研发、制造、组装、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积极性非常高。国内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研究已经形成了百花齐放的格局,产业化应用前景良好。与此同时,擅自利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屡禁不止。因此,我们完全同意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技术、制造、应用和科学高效管理对于安全和产业发展等诸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部高度重视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订工作,作为国家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成员,科技部积极参加了《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低空空域使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及《无人驾驶航空器分级分类标准》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订,推动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管理工作。
为了推动无人驾驶航空器关键技术研究,科技部在“十二五”期间通过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科技计划引导,统筹谋划项目、人才、基地,支持了无人机遥感安全检测技术与网络示范体系研究、无人机遥感载荷综合验证系统研究等相关研发,促进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关键技术的进步,培养了学科人才队伍,培育了新兴产业的发展。
目前,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正在进行,在优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工作中,根据国家战略需求、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科技创新规律,将中央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整合形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其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凝练形成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
对于您提出的加大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关键技术研究的建议,我部将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委,根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文件精神,按照更加聚焦国家目标,更加符合科技创新规律,更加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更加强化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最大限度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在提高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和保障国家安全中的战略支撑作用的总体目标,在空天技术领域的“十三五”规划和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中统筹考虑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关键技术的支持。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科技部高新司,010-58881573
科 技 部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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