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709号建议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306-01-2015-513 | 发文机构: | 科技部 |
成文日期: | 2015年07月30日 | 发布日期: | 2016年03月04日 |
发文字号: | 有 效 性: |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煤炭消费革命促进煤炭清洁高效低碳利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综合财政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和战略原料,长期以来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是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的关键环节,对实现我国能源安全供给、促进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和治理雾霾天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研发、示范和推广应用,在税收、财政等方面给予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支持,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取得了一批重要阶段性成果。有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税收政策
我国已颁布执行如下一系列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税收政策。
1. 对国家重点扶持的包括煤燃烧污染防治等大气污染控制技术、煤洁净燃烧等清洁生产技术在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对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所列废气、废水、废渣等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该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3. 对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大气污染防治专用设备,给予按该设备投资额10%抵免企业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优惠。
4. 企业从事《环境保护 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燃煤电厂烟气脱硫技术改造项目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5. 对企业开发节能减排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给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
二、关于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财政政策
“十二五”期间,科技部编制发布了“洁净煤”专项规划,部署了“清洁燃气”重点任务。根据专项规划及重点任务部署,着力发展了清洁煤发电、煤制清洁燃气、煤制液体燃料、燃煤污染物控制及综合利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关键技术,通过97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一大批国内优势单位承担了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相关科研任务,实施了20余个科研项目,涉及上百项研究课题,中央财政累计安排经费约10亿元。
为充分发挥煤炭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积极创新经费支持方式,在2013年企业重大技术创新专项试点工作中,将神华集团列为第一批试点企业,通过经费后补助的方式支持其承担了 “煤炭绿色开发利用重大技术研发及示范”重点任务。
此外,为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央财政从2009年起安排清洁生产专项资金,支持煤炭等重点行业开展清洁生产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应用,近年来为突破煤炭清洁生产技术瓶颈、加快其产业化进程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已取得的重要阶段性成果
在清洁煤发电方面,我国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已达321克标煤/千瓦小时,其中660-1000MW超超临界发电机组总装机已达1亿千瓦,居世界首位,平均供电煤耗达到290克标煤/千瓦小时,上海外高桥三厂火电机组年平均供电煤耗已达276克标煤/千瓦小时,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世界首台600兆瓦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燃煤锅炉机组在四川白马成功投运,技术已达国际先进水平;我国首台250MW等级IGCC示范电站投入运行,使我国成为世界上第四个拥有大型IGCC电站且能够自主设计、建设和运行的国家。
在煤炭清洁转化方面,我国已建成投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世界上单炉规模最大、单炉日处理煤可达3000吨级的超大型多喷嘴对置式水煤浆气化炉,并建成世界首座百万吨级煤直接液化工厂、世界首套60万吨煤制烯烃装置,建成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煤间接液化工业示范,2013年新型煤转化总规模达到约1500万吨当量油/年。
在燃煤污染物控制方面,我国单一污染物控制技术已日臻成熟,除尘、脱硫、脱硝的部分技术已进入推广应用阶段,烟气脱硫装置、低氮氧化物(NOx)燃烧系统及烟气脱硝装置已普及应用,燃煤电厂的除尘效率可达98-99%,电除尘、脱硝催化剂等技术整体已达国际先进水平,可满足烟尘超低排放标准的燃煤发电技术已成功开展应用示范。
在CO2捕集、利用与封存方面,我国相继建成年产3000吨和10万吨的燃烧后CO2捕集与分离技术示范工程,目前研发成功的35兆瓦富氧燃烧中试实验装置正在缩小与国外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我国CO2捕集与分离技术虽与国外先进水平尚有一定差距,但总体上已可与其同台竞争。
四、下一步有关工作部署及考虑
国务院已正式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按照改革方案总体部署,下一步将优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其中将整合现有科技计划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该计划将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凝练形成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目前,科技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积极落实上述任务,已启动 “十三五”能源领域科技创新规划编制及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重点研究了包括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在内的若干技术方向,相关工作正在顺利推进中。
中央财政将进一步积极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相关科技工作。财政部将继续贯彻落实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技术的税收、财政等相关政策,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并视政策执行情况,对你们所提出的建议予以统筹考虑。
衷心感谢你们对能源科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科技部高新司,010-58881587
科 技 部
201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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