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602号(科学技术类084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 引 号: 306-01-2015-547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5年08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09日
发文字号: 有 效 性: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602号(科学技术类084号)提案答复的函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国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并综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意见,答复如下:
    仪器设备是科学研究和基础创新的基石,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安全的重要保障,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国产科学仪器设备的研制,并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对此项工作予以支持。
    一、科学制定我国科研仪器发展规划,引导产业发展
    “十一五”以来,国家更加重视科学仪器与设备对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在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准确分析国内外仪器产业发展现状,找出我国仪器产业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结合我国相关行业、领域发展的重大需求,先后出台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第044号)、《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国科发计〔2011〕270号)、《科研条件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国科发计〔2012〕89号)、《智能制造装备创新发展工程实施方案》(发改高技〔2014〕2072号)等一系列规划、措施,明确提出要加强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研究开发,提升我国仪器设备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装备水平。这些规划的制定,对我国仪器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
    二、加大自主研发资助力度,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
    近年来,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等部门陆续启动了多项支持科学仪器的专项或重大项目。2011年,又启动了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和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投入资金近百亿元,全面支持科学仪器设备自主研发。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也于2011年组织实施了智能制造发展专项。在各类专项、项目的组织过程中,特别是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的实施中,尊重企业自主决策,支持企业成为项目实施的主体。坚持“需求牵引、市场导向”的原则,明确优先支持企业牵头的市场前景广阔、量大面广的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和核心部件的开发,形成功能完备、性能优良、成本可控、皮实耐用的产品。企业牵头实施的项目由2011年的25%,逐步上升到2012年的65%,2013年的87%。对于非企业牵头的项目,也要求有企业和应用单位参与研发,为仪器开发成果的产业化奠定基础。改变政府制定项目指南的做法。由企业根据市场和自身发展需求,自主决策,确定开发内容、技术路线、项目经费需求等,并根据开发需要,自主选择高校、科研院所和重要用户合作开发,实现产学研用的有机结合。这些专项、项目的实施,在若干重要领域取得显著成效,打破了国外垄断,支撑了科学研究,服务了经济建设和产业发展。
    三、关于提案中提出的若干思考与建议
    一是关于“设立科研仪器成果转化的风险投资基金”问题。2014年,财政部、科技部启动实施了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综合运用创业投资子基金、货款风险补偿等支持方式,支持包括科研仪器成果在内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宜再单独设立科研仪器成果转化风险投资基金。
    二是关于“设立中小企业专项扶持基金”问题。2009年起,中央财政采取与地方政府资金、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方式,扶持新兴产业领域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到目前,中央财政参股新兴产业领域创业投资基金已超过200支,通过参股基金投资的企业超过700家。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正在推动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拟建立长效支持机制。另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联合启动了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支持以城市为单位强化创新创业基地服务能力,采取多种方式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下一步,中央财政还将推动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通过参股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初创期、早中期成长型的中小企业。2014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按照改革的总体部署,将对科技计划支持体系进行重构,其中包括分类整合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在此背景下,不宜再设中小企业专项扶持基金。
    三是关于完善政策环境问题。2006年以来,财政部制定了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预算、评审、合同管理、首购订购等一系列办法,形成了政府采购促进自主创新的政策框架。2011年以来,鉴于我国政府作出了中国的创新政策与提供政府采购优惠不挂钩的承诺,我国停止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合同、预算等三个办法以及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工作,但仍保留首购订购政策,并计划对其修订以继续实现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2015年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监会启动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制订《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保险公司为目录内装备定制综合险,装备制造企业投保,中央财政适当补贴投保企业保费,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发挥保险功能,降低用户风险。2015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实施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针对我国创新驱动发展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障碍,从营造激励创新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金融创新的功能、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构建更加高效的科研体系、创新培养用好和吸引人才机制、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极大完善了新兴产业发展环境。
    四是关于建设有关国家级科研基地问题。为支持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发,科技部先后设立了国家光学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光栅制造与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真空仪器装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光学监测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地球物理探测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长三角科学仪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国产科学仪器设备应用示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撑科研仪器设备的研发与应用。此外,发展改革委已经布局建设光电子器件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精密与超精密加工及测量、环境监测仪器系统技术、智能控制仪表控制技术等5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并将中国四联仪器仪表集团有限公司、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科科仪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按照深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总体部署,未来将对现有国家科研基地平台进行合理归并,并进一步优化布局。在明确布局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将统筹完善对相关科研基地的支持政策,促进高端科研仪器研发成果的产出和转化。
    对您提出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充分吸纳。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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