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259号建议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306-09-2016-971 | 发文机构: | 科技部 |
成文日期: | 2016年07月26日 | 发布日期: | 2016年08月02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建议农〔2016〕55号 | 有 效 性: |
您提出的关于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针对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的建议收悉。由我部主办,财政部、外交部协办。经研究并商财政部、外交部,现答复如下:
一、科技部高度重视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
科技合作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与沿线国家加强科技合作,促进科技人员交流,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共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是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交流的重要措施。您的建议内容,特别是“支持国家科技特派员走出去”、“建立国际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科技合作模式”等有利于推进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推动科技成果在沿线国家示范推广和转移转化,对于加快农业企业“走出去”步伐,促进我国周边外交睦邻友好具有重要的意义。
科技部近年来将落实“一带一路”战略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合作,积极鼓励科技特派员以非洲、东南亚、中亚等国家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以全球视野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际合作和谐环境。
1.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对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了明确部署。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首次在国家层面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和谋篇布局,意见中明确提出“鼓励我国科技特派员到中亚、东南亚、非洲等地开展科技创业”,对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是极大的鼓舞和支持,为国际科技特派员走出去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保障。
2. 加强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合作。自2006年开始,科技部与UNDP在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方面开展了密切合作。UNDP对科技特派员在农村推广适用技术和减少贫困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联合国副秘书长、UNDP副署长格林斯潘称赞:“科技特派员模式不仅对中国的农业发展,而且对全球的农业发展与减贫事业都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并于2011年在南南合作博览会上向国际社会介绍了中国科技特派员的经验和做法。2012年5月,科技部万钢部长会见了来访的联合国副秘书长、UNDP署长海伦•克拉克女士,就加强南南合作、推动科技特派员国际合作等工作达成了共识。其间,科技部农村中心与UNDP驻华代表处签署了《关于探索开展科技特派员国际合作的框架协议》。
3. 组织培训积极宣传科技特派员制度。为了推进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加快走出去步伐,加强南南合作,科技部于2013年10月针对亚非发展中国家组织了科技特派员模式与机制的专题培训班。共有来自埃塞俄比亚、肯尼亚、坦桑尼亚、津巴布韦、埃及、巴基斯坦、柬埔寨、老挝、泰国、尼泊尔、斯里兰卡等亚非国家的20多名学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得到了UNDP和盖茨基金会的大力支持,盖茨基金会还派专人参加了培训。
4. 重点推进与埃塞俄比亚的合作。科技部与UNDP选择了埃塞俄比亚作为向非洲推广科技特派员制度的首个国家,加强交流沟通,建立合作机制。2013年科技部与埃塞俄比亚农业部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农业部关于科技特派员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与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农业部关于中埃国际科技特派员创业园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在科技部的积极推动下,中国农机院作为法人科技特派员在埃塞俄比亚启动“苔麸小型机械发展项目”,助推发展中国家农业发展。
5. 支持云南、新疆等省份积极探索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近年来,科技部大力支持云南、新疆等有条件的省份发挥桥头堡和辐射作用,推动科技特派员与周边国家交流对接。2014年云南省科技厅首次认定了国际科技特派员,2015年正式启动国际科技特派员项目,共认定27位国际科技特派员。国际科技特派员前往南亚、东南亚等地区发展中国家,开展技术合作研究、技术转移、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各类科技服务活动,在境外创办(合办)科技型企业或技术经济合作组织。2015年云南8家法人科技特派员企业与孟加拉国农业企业合作建立“种子技术检测中心”、“花卉示范基地”、“药材合作种植中心”,与斯里兰卡合作建立“茶叶技术示范种植基地”,国际科技特派员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6. 加强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顶层设计。近日,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就“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进行了相关部署,结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发展水平与实际需求,将国际科技特派员计划作为密切科技沟通,深化人文交流的重点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为进一步加快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开展,我部将认真贯彻《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认真吸取李红民代表提出的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针对发展中国家建立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的建议,鼓励我国科技特派员到中亚、东南亚、非洲等地开展科技创业,更好地促进我国与沿线发展中国家科技合作创新。
1. 落实中央“一带一路”战略,以非洲、东南亚等国家为突破口,以需求为导向,携手构建创新创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加强对外合作国技术产业需求与国内企业“走出去”战略需求的对接。
2. 加强与UNDP的合作,充分利用UNDP国际合作平台与框架,组织科技特派员与合作国的企业、科研单位开展人员培训交流、创业与产业项目合作,为合作国提供农业技术咨询和支持,帮助合作国培训科技特派员,加大科技特派员的国际宣传力度。
3. 支持云南、新疆、宁夏等有条件的省份发挥桥头堡和辐射作用,鼓励科技特派员走出去,积极与南亚、东南亚、中亚、中东等地区开展技术合作、转移、培训等科技活动,创办科技型企业或技术合作组织,打造国内科技特派员与周边国家的交流对接平台。
4. 结合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在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中设置了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科技特派员工作,包括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是专项资金分配的内容之一。各有关省份可根据自身需要,安排经费支持国际科技特派员工作。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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