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548号(科学技术类030号)提案答复的函 | ||
索 引 号: | 306-08-2016-833 | 发文机构: | 科技部 |
成文日期: | 2016年08月12日 | 发布日期: | 2016年09月22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提案高〔2016〕第17号 | 有 效 性: |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山西建设国家煤基低碳发展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提案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探索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模式和新机制,推动高新区在更高层次上发展,发挥区域创新资源优势,加快培养和聚集优秀创新人才,全面提高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推动地区科技发展和创新,国务院于2009年3月正式启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国务院已批复建设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深圳、苏南、天津、长株潭、成都、西安、杭州、珠三角、郑洛新、山东半岛、沈大、福厦泉、合芜蚌、重庆共17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7年多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引领地区经济跨越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区域。在国务院领导的亲切关怀下,科技部充分发挥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组长单位作用,在各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下,扎实工作、积极指导,开展了多项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推动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发展。一是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高。今年一季度,中关村现代服务业实现总收入占中关村总收入的64%、同比增长21%,实现技术收入1163亿元、同比增长32%。二是创新成果大量涌现。今年一季度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授权专利6899件,同比增长54%。三是创新创业空前活跃。今年一季度,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增科技企业1853家,同比增长44%。四是辐射带动作用凸显。2015年,中关村、武汉东湖、深圳、苏南、上海张江、西安、天津滨海等7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所在地区GDP增长贡献率均超过20%。
关于支持山西建设国家煤基低碳发展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提案,科技部将根据国务院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国家重大战略以及区域发展战略布局,综合考虑创新能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实力、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等情况,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中西部地区依托国家高新区,再启动建设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完善区域布局。今年3月份,科技部已收到山西省人民政府请求太原高新区、山西科技创新城创建自主创新示范区的请示,下一步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山西科技创新城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指导和培育工作,稳步推进山西科技创新城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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