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5444号建议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306-33-2016-622 | 发文机构: | 科技部 |
成文日期: | 2016年07月29日 | 发布日期: | 2016年08月31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建议资〔2016〕66号 | 有 效 性: |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并汇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改革科技计划管理运行机制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体制改革在以下几方面着重发力。
一是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更加高效地配置科技资源。为解决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碎片化、科研项目取向聚焦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打破条块分割,加强部门功能性分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目标明确和绩效导向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体制,2014年1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将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优化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确定主攻方向,解决目标分散问题。国发[2014]64号文件根据国家战略需求、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和科技创新规律,将中央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整合形成5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整合形成的新5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有各自的支持重点和各具特色的管理方式,彼此互为补充,既聚焦重点,又避免交叉重复。更主要的是,此次改革要求政府各部门简政放权,不再直接管理具体项目,而是将工作重心放在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监管等方面,这将加快推进政府科技管理职能的转变,并带动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
二是更加重视和强调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科技体制改革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企业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主要载体,解决科技与经济一体化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和政府引导机制,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2015年9月份发布的《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办发[2015]46号),明确规定要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国家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吸收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国家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相关专家咨询组中产业专家和企业家应占较大比例;市场导向明确的科研项目要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实施。目的是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使技术转化成为实实在在的产业活动,促进了企业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目前已启动的6个试点专项和34个重点专项中,牵头申报单位中企业占比35%。
三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配套政策体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首次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益对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从现行的不低于20%,提高到不低于50%;首次明确提出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推行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完善职务发明奖励报酬及工资总额管理制度等,这一系列重大的改革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旨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制度,打通成果转化通道,通过成果应用体现创新价值,通过成果转化创造财富,这也是创新驱动发展的本质要求。
二、关于改革现行科技人员绩效管理制度
目前,包括科研院所在内的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工资收入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4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主要体现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津贴补贴是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工作的适当补偿,均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即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单位在相关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进行分配,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用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近年来,作为落实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的负责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完善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指导科研事业单位健全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保障科研人员获得合理收入。
三、关于积极探索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培育机制
为加快推动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近年来,科技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创新政府财政科技投入方式,形成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金融资本、民间资本联动的财政支持科技创新的新格局。截至2015年底,由国家、省市和高新区引导建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共780支,基金规模达1.5万亿元。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目前已设立3支创业投资子基金,总规模约42亿元,其中成果转化基金出资10.3亿元。计划今年启动贷款风险补偿,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的信贷支持。
二是加强对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激励。会同财税部门完善和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开展股权和分红权激励、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等政策试点,推动科技成果在企业落地转化;发展完善技术市场体系,为产学研合作转移转让技术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是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制定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推动产学研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高校院所转移成果,组织科技人员开展成果转化,发挥企业在科技成果转化中主体作用,引导构建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联盟,推动协同创新。
下一步,我部将加快推进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统筹部署相关举措,进一步集成中央和地方资源,以科技促产业、以产业带经济,加快提升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感谢你们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科 技 部
201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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