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423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306-10-2017-983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7年07月10日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0日
发文字号: 国科建议社〔2017〕43号 有 效 性: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42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湖南省郴州市创建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郴州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地处南岭山脉与罗霄山脉交错、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分流的地带,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郴州市下辖资兴市、永兴县两个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国发〔2016〕69号),郴州市以此为契机,积极提出了创建申请。科技部印发的《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申报指引》对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创建背景进行了深入阐述,对申报条件、申报流程、可持续发展规划的编制、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的编制做出了明确的说明。
    郴州市具备申报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基本条件。下一步,郴州市可依据申报指引的有关说明在省政府的组织下制定申报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建设方案和发展规划,找准制约郴州市可持续发展的瓶颈问题,结合发展现状,明确示范主题、实施内容、组织构架、推进机制、支持政策等,进步一开展申报工作,科技部将积极为郴州市的申报工作提供必要的指导。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17年7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Alt+~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