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8121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306-08-2018-935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12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31日
发文字号: 国科建议高〔2018〕56号 有 效 性: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8121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广东省创建国家级氢能产业先行示范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氢能及燃料电池研发等方面
    发展氢能燃料电池技术是我国未来能源技术战略性选择。科技部高度重视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技术研发,经过“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连续三个五年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的组织实施,我国氢能燃料电池技术取得一系列关键技术突破,培育了一批从事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的企业,初步形成以大学研究院所为主,涵盖制氢、储氢、氢安全及燃料电池技术的研发体系,并在分布式能源、通信基站备用电源、燃料电池汽车、轨道交通辅助电源以及商业化示范应用等方面取得成功经验,产业链初具雏形。
    从“十三五”开始,科技部牵头组织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和“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两个重点专项,氢能和燃料电池技术持续得到重点部署,从基础科学到共性关键技术、系统集成、示范应用全链条一体化,强化产学研结合和企业强强联合,超前研发下一代技术。目前“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已部署三批项目,其中氢燃料电池及其关键材料部件以及燃料电池整车技术等方面累计投入国拨经费超过8亿元,包括乘用车、商用车等应用领域,均对产业化的和面向未来前瞻性的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进行了针对性研发部署;“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氢能技术方面将重点在高效电解水制氢、先进制氢技术,高压储运氢、固态储运氢、加氢站及安全评价技术,燃料电池发电过程基础研究、长寿命电堆及关键组件、分布式热电联供系统技术加强研发部署。
    二、关于科技创新机制方面
    科技人才是企业创新的活力。2017年4月,科技部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对加强重点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实行更加开放的外国人才引进政策和创新海外高层次人才引智模式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强调要适应市场和产业发展需求变化,推动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科学分工与有效协同,形成产学研用结合的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
    广东省具备了一定的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及产业基础条件,可因地制宜,鼓励有条件的优势单位,加强产学研结合,协同参与国家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建设。
    科技部在支持广东省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及产业创新发展同时,2016年8月,联合全球环境基金(GEF)、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启动了《促进中国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发展》项目,在北京、上海、郑州、佛山等地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运行。佛山示范运行2辆燃料电池客车,采用政府主导、政府和企业共同投入模式,采用“1+1+N”形式,其中1辆由联合国GEF项目资金提供,1辆由佛山市南海区组织,N辆由其他自愿参与南海示范项目的企业提供,分期投入公交线路示范运行。通过该项目组织实施,进一步验证氢燃料电池汽车寿命、可靠性、环境适应性以及示范运行考核所需要的配套基础条件等问题,探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应用路径和商业模式,加快提升我国氢燃料电池技术成熟度。
    感谢你们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18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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