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142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306-08-2018-937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31日
发文字号: 国科建议高〔2018〕89号 有 效 性: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142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将金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金华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积极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尤其是通过依托金华高新区,形成了以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优势产业为主导的特色产业体系,创新平台不断完善,创新资源加快集聚,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科技部高度重视国家高新区的建设发展工作,特别是按照国务院要求,依据“合规设立、择优选择、以升促建、特色鲜明、分步推进”等原则,积极推动省级高新区的升级工作。申请升级为国家高新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申请升级的省级高新区必须列入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二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性质需为产业用地。三是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高,在省级开发区土地评价中位于前三分之一。四是建设主体需为地级市,一个地级市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高新区。五是产业发展基础好,科技创新资源聚集程度高。
    关于金华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的问题,2017年11月科技部收到了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金华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的请示。为支持金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科技部将积极支持和指导金华高新区在创新能力提升、创新要素集聚、主导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快发展,并按有关程序推动金华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
    感谢你们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18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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