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393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306-08-2018-940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17日 发布日期: 2018年07月31日
发文字号: 国科建议高〔2018〕92号 有 效 性: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393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河北京南固安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京津冀协同发展,固安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对接京津地区和全球创新资源,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通过深化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双轮驱动,加快集聚科技创新资源,不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全方位推进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经济发展实现提质增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家高新区的建设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合规设立、择优选择、以升促建、特色鲜明、分步推进”等原则,积极推动省级高新区的升级工作。申请升级为国家高新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申请升级的省级高新区必须通过开发区审核公告。二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性质需为产业用地。三是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高,在省级开发区土地评价中位于前三分之一。四是建设主体需为地级市,一个地级市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高新区。五是产业发展基础好,科技创新资源聚集程度高。
    关于您提出的河北京南固安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的问题,考虑到国家高新区建设主体需为地级市,且一个地级市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高新区,由于国务院已在2010年批复建设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因此不宜在廊坊市批复建设新的国家高新区。建议京南固安高新区积极强化与燕郊高新区的交流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科技部将加强指导,支持京南固安高新区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努力建设成为京津冀地区的重要经济增长点。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18年7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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