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375号(科学技术类156号)提案答复的函 | ||
索 引 号: | 306-07-2018-130 | 发文机构: | 科技部 |
成文日期: | 2018年07月27日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08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提案基〔2018〕第28号 | 有 效 性: |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新型举国体制的基础科学研究体系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教育部、自然科学基金会,现答复如下。
1. 关于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计划。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目前,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已基本完成。一是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已基本建成,并从2017年起开始常态化运行,初步解决了条块分割、资源配置“碎片化”问题。二是计划优化整合工作基本完成。中央各部门管理的近百项科技计划已整合为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和基地人才专项在内的新五类科技计划。 三是组建了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按照统一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进行项目管理工作。四是结合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推出了一揽子科研项目管理改革举措。如推行“预申报+正式申报”,减轻科研人员申报负担;严格执行专家回避制度,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环境;一个指南方向不限定支持一个项目,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技术路线自主权;从立项、实施到结题验收的全流程公开透明和痕迹管理,实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2. 关于基础科学项目实施体系。
2015年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后,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对基础研究进行了系统布局。一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聚焦基础和前沿,注重自由探索和学科交叉,强调学科发展和人才团队培养。二是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加强对基础研究的部署,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面向国家长远发展,强化对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未来战略必争领域的部署。三是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门设立了“战略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领域,对原有重大科学研究计划进行了延续支持,在其他相关领域全链条设计的重点专项中,聚焦重大目标加强基础研究任务系统部署。四是基地和人才专项优化布局,支持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和能力提升,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支持创新人才和优秀团队的科研工作。五是技术创新引导专项通过中央引导地方专项资金,支持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强地方基础研究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要求,科技部建设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是跨多部门、多地区运行的综合性信息服务系统和信息技术应用体系,一方面与各部门、各地区相关科技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衔接,保证各类科技管理业务的相互衔接和业务协同,实现业务信息、科研项目数据的互联互通;另一方面承载各类跨部门宏观决策、综合管理和各类专项业务中的统筹管理功能,保障跨部门、跨地区的综合管理业务,形成统一的科技数据资源目录,实现宏观科技管理、计划专项布局、专项组织实施、资金管理、评估评价、成果转化等环节的统一规范管理。
3. 关于充分发挥高校在基础科学研究中的优势。
高校是我国基础研究的主力军,原始创新的主战场和创新人才培育的主阵地。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承担了大量国家重大基础研究科研任务。截至目前,科技部依托高校建设了学科类国家重点实验室159家、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28家、国家研究中心4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7家。2017年,教育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将全国137所高校、465个学科纳入“双一流”建设范围,“双一流”建设重点聚焦基础研究,引导高校整合创新资源,强化基础研究领域的平台建设、人才吸引和培养等。
4. 关于科技评价和人才评价。
2018年7月,《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已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分类评价,基础前沿研究突出原创导向,以同行评议为主。探索树立对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等的非常规评审机制。在人才评价中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打破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且要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获得国家科技奖励等的限制性条件,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避免与物质利益简单、直接挂钩。
5. 下一步工作考虑。
下一步,科技部将会同教育部、中科院等部门,深入推进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强化科教融合,优化基础研究发展机制和环境,开展以下工作。一是完善项目组织、申报、评审与决策机制,强化国家科技计划之间的衔接。二是持续推进“双一流”建设,支持高校面向世界汇聚一流人才团队,促进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三是抓紧制定出台科技人才分类评价实施办法,将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改革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营造有利于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良好环境。四是开展基础研究差异化评价试点,针对不同高校、科研机构实行分类评价,制定相应标准和程序,完善以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为核心的评价机制,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主要评价研究的原创性和学术贡献,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主要评价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的效能。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18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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