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438号(科学技术138号)提案答复的函
索 引 号: 306-33-2019-439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29日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1日
发文字号: 国科提案资〔2019〕第22号 有 效 性: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438号(科学技术138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科提案资〔2019〕第22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学领域科研经费管理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十分中肯。科学合理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在提升创新体系效能、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和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不断深化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提出了一系列为科研人员“松绑+激励”的改革举措。特别是在201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以下简称国发25号文),突出了简化预算编制、减少繁文缛节、开展“绿色通道”试点等要求,切实为科研人员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一、关于预算编制繁琐的问题
     国发25号文提出,“优化科研经费管理,开展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试点;项目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提供明细;进一步精简合并其他直接费用科目。”2019年,科技部、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国科发资〔2019〕45号),进一步将直接费用分为三类进行预算管理,其中,设备费预算调减及内部结构变化调剂权下放给承担单位;将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四个科目按一类管理;将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其他支出等四个科目按一类管理,后两类之间预算调剂由承担单位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同一类预算额度内,承担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或授权课题负责人自行调剂使用。这些改革要求已在2019年项目管理中实行。
     2018年,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开展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减表”专项行动。目前,已完成整合精简报表、减少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合并年度报告和预算执行报告、精简过程检查等四项工作。经过梳理,在简化、优化科研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将现有项目层面填报的表格整合精简为6张;课题层面填报的表格整合精简为8张,实现“一表多用、一表多能”。 
     目前,上述改革举措已在2019年新立项项目中执行。此外,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试点工作也正在加紧推进。
      二、关于项目财务验收繁琐的问题
     国发25号文首次提出合并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为进一步明确细化这一改革要求,科技部于2018年底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试行)》(国科办资〔2018〕107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不再单独组织技术验收、财务验收,合并实施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项目实施期满,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应当根据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任务书的约定,综合评价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重视相关项目间的协同和对重点专项目标实现的支撑作用。目前,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已经启动,重点研发计划即将结题验收的项目将采用新政策,进一步简化、优化验收工作。
     三、关于科研经费拨付滞后的问题
     您提出的科研经费下拨滞后问题我们高度重视。2012年,财政部建立了科研经费预拨制度,即部门预算批复前,列入新年度部门预算的项目,根据项目进度,可以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一下”预算控制数的1/4左右编报用款计划,办理拨款手续。在2014年度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中,明确实行项目资金预拨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进度,及时合规办理资金支付,保证科研任务顺利实施。对于有明确目标的重大项目,按照关键节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拨款。
     同时,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科技经费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与财政国库衔接,试点科技计划经费网上拨付,尽量缩短经费拨付时间,保障经费及时到位。但诚如委员所言,在落实过程中,一些项目由于种种原因,确实存在经费到账时间偏晚的情况。下一步,科技部将查找拨款环节的困难和堵点,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经费拨付制度,确保经费及时足额到位。
     四、关于科研经费报销繁琐的问题
 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改革要求制定了符合自身科研特点的内部报销规定,基本解决了野外考察、心理测试等科研活动中无法取得发票的报销问题。2018年,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了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其中重要行动之一是“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行动。在充分调研、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的基础上,发布了《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解决科研经费“报销繁”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发〔2018〕122号),要求主管部门和科研单位对照改革要求全面梳理内部规章制度,并指导所属科研单位制定完善适合本单位实际特点的经费报销制度。目前,国内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已实现包干,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探索对难以取得发票的住宿费实行包干制相关举措。
 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方面,指导单位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高科研和财务管理的效率和便利度,让数据多跑路,让科研人员少跑腿。例如,财政部将中科院率先纳入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试点(公务之家),实现出差审批、订票、报销和会计档案存储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此外,通过调研,收集整理了科研经费报销管理的典型经验案例供科研单位借鉴参考;开展面向科研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单位负责同志的分类培训,指导其更加规范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
     五、关于购买财务专业服务的问题
     建立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是《若干意见》首次提出的改革要求,旨在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帮助科研人员从具体的财务管理中解脱出来,专注科研活动。经调研了解,绝大多数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已经建立了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但制度实施的效果参差不齐。尚有部分科研项目的财务助理仍由科研人员兼任,改革效果没有真正显现。下一步,科技部将进一步加强调研督导,汇总整理典型案例,帮助指导单位解决落实中的困难,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六、关于信息互通共享的问题
     国发25号文提出,探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充分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实行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和互认,最大限度降低对科研活动的干扰。目前,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正在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的“减表”行动和“信息共享行动”,指导专业机构减少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从项目申报到综合绩效评价各环节,全面推行信息化方式,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材料。同时,进一步整合科技计划、专家库数据,优化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服务平台等,实施“一站式”服务。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在改革落实中,科技部、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将继续跟踪政策落实效果,对存在的困难和堵点及时研究解决,持续完善政策措施,为提高科研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营造良好的环境。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19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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