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459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306-36-2019-453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9日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3日
发文字号: 有 效 性: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7459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设技术份额化交易平台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汇总教育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在国家层面制定出台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在内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部曲”,形成了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宏观政策体系。各地方、各部门制定出台了配套政策,极大调动了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量质齐升,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
    一、我国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情况
    (一)加快技术转移机构建设。
    2017年,国务院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号),明确提出了加快建设和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按照中央部署,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社会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改进完善“四技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支持培育技术交易机构发展。目前,科技部先后批准建设了河北京南、浙江、上海闵行等8个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12个区域技术转移中心及453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从业人员超过4万人,初步形成了全国技术转移体系。
    (二)加快技术市场发展。
    科技部印发《关于技术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创〔2018〕48号),加快发展现代技术市场,健全技术转移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2018年,我国技术市场快速增长,技术交易活跃,全年签订技术合同41.2万项,成交金额1.77万亿元,分别比2017年增长12.1%和31.8%。2018年,中国技术交易所依托国家级技术交易网络服务平台,成交技术交易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425项,成交金额461.97亿元;浙江科技大市场初步形成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交易市场体系,全年成交金额达到55.75亿元;西安科技大市场重点发挥“交易、共享、服务、交流”四位一体的功能,推动西安全市交易额突破1030亿元。
    (三)培育发展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一是着力在国家高新区建立大学科技园(科技部、教育部已批准认定115家),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已认定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849家,已备案众创空间6959家),探索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器,增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服务能力。二是积极发展火炬特色产业基地和软件产业基地,目前已批准设立火炬特色产业基地441家,软件产业基地44家,成为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重要基地。
    二、对技术份额化交易的意见
    (一)国家对交易场所开展份额化交易的相关规定要求。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以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要求,一是交易场所清整工作完成前原则上不得批设新的交易场所;二是积极推动现有交易场所按类别有序整合,原则上一个类别一家;三是设立全国性或国家级交易场所还应报国务院审批,并在监管机制等方面作出相应安排;四是地方各类交易场所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交易场所利用其服务与设施,将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后发售给投资者,即属于“均等份额公开发行”)。
    (二)继续发挥技术交易场所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作用。
    1. 权益份额化交易具有较大的风险外溢性,属于国务院文件明确禁止的交易方式,也是清理整顿的内容之一。根据目前条件,可以依托全国已有的20余家技术交易场所依法合规开展技术(产权)交易,采取建立联盟、机构整合等方式推动其规范化和集中化发展,并强化交易场所监管,严守合规底线,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高效服务。
    2. 积极探索创新知识产权融资方式。2018年12月,奇艺世纪知识产权供应链证券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2019年3月,北京市文化科技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的文科一期资产证券化项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现金流的知识产权类基础资产相对较少,具有可推广复制模式的知识产权证券化类型尚显不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研究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夯实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发展基础。
    感谢你们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19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按回车键在新窗口打开无障碍说明页面,按Alt+~键打开导盲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