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529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306-36-2019-459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9年07月05日 发布日期: 2019年12月13日
发文字号: 国科建议区〔2019〕53号 有 效 性: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529号建议的答复

国科建议区〔2019〕53号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衡水高新区升级为国家级高新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衡水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机遇,充分发挥紧邻雄安新区的地缘优势,坚持把抓科技创新作为发展的“一号”工程,以科技创新为抓手推动高新区发展,积极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尤其是通过依托衡水高新区,形成了以工程橡胶、机械制造、精细化工等优势产业为主导的特色产业体系,创新平台不断完善,创新资源加快集聚,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科技部高度重视国家高新区的建设发展工作,特别是按照国务院要求,依据“合规设立、择优选择、以升促建、特色鲜明、分步推进”等原则,积极推动省级高新区的升级工作。申请升级为国家高新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申请升级的省级高新区必须列入国家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二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性质需为产业用地。三是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较高,在省级开发区土地评价中位于前三分之一。四是建设主体需为地级市,一个地级市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高新区。五是产业发展基础好,科技创新资源聚集程度高。建议衡水方面可按照上述条件推动衡水高新区“以升促建”工作。
    关于衡水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的问题,2018年3月科技部收到了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衡水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的请示。为支持衡水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科技部将积极支持和指导衡水高新区在创新能力提升、创新要素集聚、主导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快发展,并按有关程序推动衡水高新区升级为国家高新区。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技部                            
2019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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