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704号建议的答复 | ||
索 引 号: | 306-36-2020-474 | 发文机构: | 科技部 |
成文日期: | 2020年08月24日 | 发布日期: | 2020年11月09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建议区〔2020〕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国科建议区〔2020〕4号
张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一、促进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发展
2019年,我国技术市场快速增长,技术交易活跃,全年共签订技术合同484077项,成交额为22398.4亿元,分别比2018年增长17.5%和26.6%。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各类国家技术转移机构453家,其中,依托高等院校的技术转移机构134家,依托科研院所的技术转移机构121家,政府部门所属的机构83家,独立第三方市场化运作的机构81家,技术(产权)交易机构34家,基本实现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全覆盖。2019年,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全年促成技术转移项目141115项,促成金额为2310.2亿元,比上年增长8.4%。2020年科技部开展了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考核评价工作,发布了《关于取消天津火炬创业园协调服务中心等20家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资格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95号),强化国家技术转移机构规范化管理,促进国家技术转移机构高质量发展。
2018年,教育部印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认定暂行办法》(教技〔2018〕7号),组织开展了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基地认定工作,截至2020年8月,共认定了两批5个地方部门和42所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29所地方高校共76个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指导高校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政策,积极探索机构化、市场化、职业化、国际化有效机制。中科院成立院级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设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金,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建了一批院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非法人单位)和所级转移转化平台,不断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
2020年5月,科技部联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国科发区〔2020〕133号),深化推进高校技术转移机构高质量建设和专业化发展,指导推动一批高校开展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建设试点,采取设立内设机构、与地方联合设立专业化机构、全资设立公司等多种方式建立技术转移机构。
二、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
为加速培养技术转移人才,自2016年起,科技部结合国家技术转移区域中心建设,在北京、上海、湖北、深圳等创新资源集聚、技术转移需求旺盛的重点区域,布局了11家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为完善区域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促进区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培养高质量技术转移人才。2020年3月,科技部印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试行)(国科火字〔2020〕70号),在总结各地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经验的基础上,融合新形势下技术转移的新模式、新特点,注重理论与实践、国内与国际相结合,提出了培养目标、课程设置、考核备案等重点内容,通过开展初级技术经纪人、中级技术经纪人、高级技术经理人能力等级培训,提高技术转移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经纪实务、知识结构等职业素养,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2020年,科技部开展了第二批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申报工作,加大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力度,确定新增25家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至此,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达36家。
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一般都具有工程、研究、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背景或从业经历。按照国家职称政策要求,符合职称申报条件的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工程系列、经济系列、研究系列等职称评审。2016年,中央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鼓励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立具有本地特色的职称评审专业。比如,北京、上海、湖北等科技中介服务发展良好、从业人员密集的地区,就专门设立的技术经纪专业职称,为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开辟了职业发展通道。2017年,国家建立实施职业资格目录,对国家职业资格实行清单式管理,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并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后,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积极研究设立相关职业资格制度的可行性,为科技中介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促进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
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建设取得积极进展。中国技术交易所、厦门科易网、浙江科技大市场等机构探索“互联网+技术转移”服务模式,构建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创新性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为技术转移过程中的要素集聚、资源配置、应用落地等关键环节提供精准服务。技术转移服务平台为全面提升要素流通速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建设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奠定了工作基础。浙江科技大市场加强线下线上融合,2019年共发布技术难题5030项、科技成果20327项,促成成交并签约1976项,成交金额62亿元,大市场实现营业收入1844.5万元,净利润110万元。厦门科易网网上技术交易平台新签约落地项目1333项,实现技术交易额12亿元。
综上,您有关“加强科技中介机构建设”的建议已在现行政策措施中有所体现。下一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中“培育发展技术转移机构”的任务要求,科技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在“十四五”期间,推动创新能力强、科技成果多的高校普遍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开展培育建设一批示范性、专业化国家技术转移中心试点,形成引领示范效益。二是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修订技术合同认定规程和科技成果登记办法,针对性开展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创新科技成果对接机制,建立科技成果交易平台,推动技术转移机构深入高校院所、国家高新区为企业、科研人员提供技术转移服务。三是加快培养技术经理人,通过高校学历培养和社会化培训,建立一支懂技术、懂转化的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会同教育部研究制定在高校中增设技术转移相关课程,设立技术经理人硕士项目,支持开展科技中介服务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做好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畅通技术经理人职业发展通道。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支持!
科 技 部
2020年8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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