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索 引 号: 306-32-2006-247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06年08月23日 发布日期: 2006年08月23日
发文字号: 有 效 性:
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亟待加强

2005年,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人员和科技经费投入保持增长,创新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企业科技机构建设滞缓、投入强度不足、开发能力较弱、研发效率和产出效益不高等问题依然突出。加快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已经成为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进一步发展面临的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从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自身发展看,自主创新能力继续提高

(一)企业科技机构实力有所增强

2005年,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机构有科技人员16.9万人,比上年增加1.7万人;其中,博士1303人,硕士10456人。企业科技机构的科技经费支出为246.6亿元,增长56%;按企业科技机构拥有的科技人员计算的人均经费支出为14.6万元,增加4.2万元。企业科技机构拥有的科研仪器设备原价为202.6亿元,增长9.2%

(二)企业自主创新的要素投入增长较快

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全年从事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人员有24.9万人,折合全时人员为19.2万人年,比上年增长37.3%。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R&D)的经费支出为330.8亿元,增长42%。用于科技活动的固定资产投资为205.8亿元,增长29.4%

(三)企业自主创新取得积极进展

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全年完成立项经费在10万元以上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项目24287项。申请发明专利1816件,增加583件。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4660.3亿元,增长36.7%;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2.5%,提高了2个百分点。新产品出口569.6亿元,增长51.9%

二、从与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比较看,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存在较明显的差距

(一)投入强度不足

从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看,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虽然投入总量分别是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的1.4倍和3.5倍,但按R&D活动人员计算的人均经费支出只有13.3万元,与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平均24.2万元相比差距较大。按R&D项目个数计算的平均每个项目的经费支出为132.5万元,仅为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平均296.6万元的45%

(二)开发能力较弱

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完成的新产品开发项目占当年全部在研项目的39.4%,比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低14个百分点;发明专利申请件数占当年专利申请的29.2%,比外资企业低15个百分点。用于消化吸收的经费支出仅为当年技术引进经费支出的16.7%,比港澳台资企业低13个百分点。

(三)研发效率较低

按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的全部人员和经费总额计算,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每产生一项发明专利的人员投入为137人,而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的人员投入分别为23人和25人;每产生一项发明专利的经费投入为1821.5万元,分别为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的2.9倍和3.8倍。

(四)创新产出效益有待提高

从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看,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这一指标为12.5%,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分别为17.2%16.3%;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新产品出口额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5%,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分别为4.8%8.4%

三、加快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需着力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大力推进科技基础建设特别是企业办科技机构建设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需要资金、人才、科研条件等多种要素的投入及其有效组合才能实现,企业科技机构正是这些要素投入的载体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基本组织形式。加强企业科技机构建设对于建立一支稳定的专业科技队伍,开展长期的攻关和积累,形成核心和关键技术的研发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凡具备条件的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均应建立自己的科技机构。统计年报显示, 2005年有科技机构的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占全部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比重仅为29.9%。已建立的科技机构在凝聚人才和经费投入强度上也与外商投资企业所办科技机构有不小的差距,这种状况与国家的要求和企业目前的发展环境均不相适应,应尽快加以改变。

(二)尽快建立有效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

稳定科技队伍,吸引优秀科技人才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实现上述要求的根本措施是建立配套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目前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凝聚和吸引科技人才上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外资和港澳台资企业普遍采取的较为灵活的激励措施在国有企业还难以做到,科技人员在收入水平和福利上也存在较大的差距,国有企业面临着核心和关键技术领域人才流失,优秀技术人才难以吸引进来的困境。因此,抓紧建立有效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已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三)完善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管理者的考核制度

对企业管理者的考核,不仅要考核当前的经营业绩,还要考核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贡献,考核对国家和社会承担的责任。不能通过科技进步求发展、能源消耗大和环境代价高的企业应当逐步淘汰。因此,建立一套科学的和有约束力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引导国有企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走依靠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求发展的道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四)吸收企业参与国家自主创新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为解决政府有关部门安排的科研项目与企业需求相脱节的问题,应尽可能吸收企业参与政府部门科技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使各级政府部门掌握的科技资源能够更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的技术需求。同时还应建立畅通的反映政策实施效果和企业改进政策建议的统计信息渠道,使相关政策的制定和采取的措施更具针对性,充分发挥政策措施的效力。

编辑单位:统计分析中心                    供稿单位:国家统计局社会科技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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