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通知
索 引 号: 306-08-2004-377 发文机构: 科学技术部
成文日期: 2004年12月28日 发布日期: 2004年12月28日
发文字号: 国科发高字〔2004〕528号
关于认定第三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通知

国科发高字〔2004〕528号


有关省、直辖市科技厅(科委)、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同意北京理工大学等单位启动建设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通知》(国科发高字[2002]188号)精神,全国大学科技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六家2004年提出申请的大学科技园进行了验收。  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和全国大学科技园工作指导委员会的建议,科技部、教育部决定认定大连理工大学—七贤岭大学科技园等六家大学科技园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见附件)。
    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在经济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和培育创新创业人才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第三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

 

科学技术部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第三批 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

      1. 大连理工大学—七贤岭国家大学科技园
      2. 南昌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3. 北京化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4. 兰州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5. 重庆市北碚国家大学科技园
      6. 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

  1. 附件:第三批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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