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认定江苏软件园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的批复 | ||
索 引 号: | 306-18-2005-402 | 发文机构: | 科学技术部 |
成文日期: | 2005年11月07日 | 发布日期: | 2005年11月07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发火字〔2005〕439号 |
国科发火字〔2005〕439号
江苏省科技厅:
你厅《关于转报江苏软件园申请批准建立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的请示》(苏科高[2005]327号)收悉。根据《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2000]337号),经研究,同意认定江苏软件园为“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希望你厅继续支持江苏软件园建设,积极引导和促进南京市软件产业的整体发展,发挥地方优势,营造更加良好的软件产业集聚和自主创新的环境,为我国软件产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科学技术部
二OO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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