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将江苏软件园建设纳入南京国家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批复 | ||
索 引 号: | 306-18-2005-403 | 发文机构: | 科学技术部 |
成文日期: | 2005年11月07日 | 发布日期: | 2005年11月07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发火字〔2005〕438号 |
国科发火字〔2005〕438号
江苏省科技厅:
你厅报送的《关于呈请批准将江苏软件园建设纳入南京国家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请示》(苏科高[2005]3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江苏软件园作为国家级软件园,是南京地区规划发展软件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江苏软件园及南京国家高新区软件产业发展的规划意见,对于软件产业基地与高新区互动发展,形成南京高新区的支柱产业具有积极作用。
二、同意将江苏软件园纳入南京国家高新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并作为南京高新区“二次创业”产业发展的组成部分。
三、江苏软件园开发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按照规划,有效集成各种资源并组织实施,加快软件产业的发展,在优化产业结构、加速形成特色支柱产业、推动地区经济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如涉及土地使用,应按国家有关审批程序办理)。
科学技术部
二OO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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