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国科技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索 引 号: 306-32-2005-410 发文机构: 科学技术部
成文日期: 2005年11月16日 发布日期: 2005年11月16日
发文字号: 国科发计字〔2005〕464号
关于表彰2005年度全国科技统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国科发计字〔2005〕4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有关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全国科技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2005年度科技统计工作已圆满完成。
    根据《科技统计工作评比规则》和各地报送的参评材料,经认真审核评比,2005年度科技统计工作成绩较为突出的前十名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次为江西省科技厅、天津市科委、河南省科技厅、湖北省科技厅、北京市科委、辽宁省科技厅、广东省科技厅、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上海市科委、陕西省科技厅;计划单列市和有关副省级城市前两名依次为武汉市科技局、成都市科技局。其中,江西省科技厅连续三年获得前三名。
    特对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希望各级科技统计管理部门和统计人员按照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要求,总结经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科技统计工作的新局面。

科学技术部
                           二OO五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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