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举办“科技创新重大成就展”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306-32-2005-417 | 发文机构: | 科学技术部 |
成文日期: | 2005年12月08日 | 发布日期: | 2005年12月08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发计字〔2005〕485号 |
国科发计字〔2005〕485号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全国科技大会的召开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发布和实施,同时,为向社会各界宣传“十五”期间我国取得的科技创新重大成就,经科技部、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决定于2006年1月9日-15日在北京举办“科技创新重大成就展”(以下简称“成就展”)。为了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地点
北京展览馆
二、展览主要内容
成就展将以“自主创新提高综合国力”为主线,围绕国家重大目标和战略需求,突破计划体系自身的界限,展示科技工作改革与发展取得的突出成效、展示科技发展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重大贡献、展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成就和高新技术重大突破、展示我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及科技人才队伍的壮大,为未来科技发展奠定基础。
整个展览由科技跨入新世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成就,探索未知、开创未来等三部分展区组成。
三、展览要求
1. 展览总体要求是展览内容上力求体现“高、新、亮”,既反映全貌又突出重点;在展览形式和展览效果上力求形象生动、互动性强、有所创新;在展览组织上统一设计、精心策划,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勤俭节约、科学高效。
2. 本次参展项目将由各部分展区组织单位直接遴选。
3. 此次展览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展览的组织和筹备工作。已明确参展的项目单位要根据要求,结合各自项目的特点加紧做好参展素材的准备工作,包括展品的收集、参展模型的制作以及多媒体等视频材料的编制等。
成就展参展项目的具体要求如样品制作、运送、布展等有关安排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展览有关事宜请与成就展综合协调组联系。
联系人:高 峰 010-58881608
黄 伟 010-58881607
科学技术部
二OO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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