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批准建设河北沽源草地生态系统等36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306-07-2005-421 | 发文机构: | 科学技术部 |
成文日期: | 2005年12月14日 | 发布日期: | 2005年12月14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发基字〔2005〕494号 |
国科发基字〔2005〕494号
教育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中国气象局、国家海洋局,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甘肃省人民政府:
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国家野外站”)是国家研究实验基地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根据工作安排和《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今年我部重点在生态环境领域建设和完善国家野外站体系。在《关于组织申报新建生态环境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通知》(国科基函[2005]10号)发布后,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评审工作进行顺利。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决定批准“河北沽源草地生态系统”等36个野外台站为国家野外站(名单见附件1)。
2.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上述36个野外台站即进入国家野外站建设期。请结合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项目的实施,组织相关野外台站和依托单位认真制订国家野外站建设计划(任务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并组织专家论证。建设期满一年后,应组织专家对建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论证和验收结果报科技部备案。
3.国家野外站要依托一级法人单位建设,实行依托单位领导下的站长负责制。站长由主管部门聘任,报科技部备案。主管部门和依托单位要切实落实有关政策和配套经费,重点改善野外台站环境和条件,保证野外观测研究必要的用房和仪器设备。
4.各野外台站要根据“观测、研究、示范”的定位要求,进一步凝炼研究方向,加快建设步伐,在科研工作、队伍建设、观测研究平台建设、资源数据共享和运行管理等方面要取得明显进展,努力成为生态科学、大气科学、环境科学等相关学科发展的重要野外观测实验、科学研究和示范基地。
附件:
1. 2005年批准建设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名单
2. 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计划任务书参考格式
科学技术部
二OO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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