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发布2005年数理科学、地球科学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306-07-2005-440 | 发文机构: | 科学技术部 |
成文日期: | 2005年08月12日 | 发布日期: | 2005年08月12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发基字〔2005〕325号 |
国科发基字〔2005〕325号
教育部、国土资源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地震局、国家海洋局、四川省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2004年-2008年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国科基函[2003]15号)的精神,今年我部对数理科学、地球科学国家和部门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数理科学参评实验室14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8个,部门重点实验室6个;地球科学参评实验室27个,其中国家重点实验室16个,部门重点实验室11个。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评估结果
(1)数理科学实验室
固体微结构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声场声信息国家重点实验室、强场激光物理实验室为优秀类实验室。
以下12个实验室为良好类实验室:数学及其应用实验室、人工微结构与介观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非线性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数学机械化实验室、科学与工程计算国家重点实验室、高温气体动力学实验室、半导体超晶格国家重点实验室、应用表面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原子分子纳米科学实验室、重离子物理实验室、波谱与原子分子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湍流与复杂系统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详见附件1)。
其它实验室为较差类实验室。
(2)地球科学实验室
大气科学和地球流体力学数值模拟国家重点实验室、黄土与第四纪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岩石圈构造演化实验室、现代古生物学和地层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空间天气学实验室为优秀类实验室。
以下22个实验室为良好类实验室:海洋地质实验室、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实验室、内生金属矿床成矿机制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环境模拟与污染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资源与环境信息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冻土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大气边界层物理和大气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冰芯与寒区环境实验室、矿床地球化学实验室、同位素地质实验室、油气藏地质及开发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地震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大陆动力学实验室、黄土高原土壤侵蚀与旱地农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口海岸动力沉积和动力地貌国家重点实验室、土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国家重点实验室、有机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污染控制与资源化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环境地球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遥感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实验室、近海海洋环境科学实验室(详见附件2)。
其它实验室为较差类实验室。
二、我部将对上述优秀类和良好类的国家重点实验室、部分部门重点实验室给予运行补助费资助。
三、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较差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将不再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序列,可纳入部门重点实验室管理;确属重点发展领域,经整改后达到国家重点实验室要求的,可按规定程序重新申报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请相关部门和依托单位对较差类重点实验室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
四、希望各参评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认真总结经验,针对评估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找出实验室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营造有利于原始创新的环境,促进实验室整体水平的提高。
另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上报的《2005年数理和地球科学国家、部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总结》(附件3)转发给你们,请参考。
附件:
1. 2005年数理科学优秀和良好类重点实验室名单
2. 2005年地球科学优秀和良好类重点、实验室名单
3. 2005年数理和地球科学国家、部门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总结
科学技术部
二OO五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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