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国家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验收的通知
索 引 号: 306-32-2005-461 发文机构: 科学技术部
成文日期: 2005年04月13日 发布日期: 2005年04月13日
发文字号: 国科发计字〔2005〕108号
关于国家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通过验收的通知

国科发计字〔2005〕108号

国家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科委:
    经验收专家组现场检查和综合评议,国家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已较好地完成了《可行性论证报告》和《计划任务书》要求的各项组建任务,基本实现了预期组建目标,具备了较强的科技成果产业化能力及辐射扩散能力,达到了验收标准。经研究,同意国家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筹)以优秀成绩通过验收,并将其正式命名为国家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为上海市磁悬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通过验收是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的新起点,请你们继续完善其建设,使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运行阶段发挥出应有作用。请将国家磁浮交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情况等及时报我部,并接受我部组织的运行考评。
    特此通知。

科学技术部
                            二OO五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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