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批准建设岩石圈演化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索 引 号: 306-07-2005-463 发文机构: 科学技术部
成文日期: 2005年04月18日 发布日期: 2005年04月18日
发文字号: 国科发基字〔2005〕111号
关于批准建设岩石圈演化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国科发基字〔2005〕111号


中国科学院:
    根据你院报送的岩石圈演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经认真审查,该实验室的建设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操作性强,决定批准该实验室的建设计划。实验室名称、建设承担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分别为:
    实验室名称:岩石圈演化国家重点实验室(State Key Laboratory of Lithospheric Evolution);
    建设承担单位:中国科学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
    单位负责人:丁仲礼研究员。
    请你们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和建设计划任务书的内容,落实有关政策和建设经费,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建设工作。
    在建设期间,实验室应进一步凝炼科学发展目标,提升科研水平,特别要在队伍组织、实验研究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努力成为国家组织高水平科学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的重要基地。建设计划完成后,我部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科学技术部
                             二OO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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