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推荐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复评作品的通知
索 引 号: 306-01-2008-736 发文机构: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08年03月11日 发布日期: 2008年03月11日
发文字号: 国科办厅〔2008〕17号
关于推荐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复评作品的通知

国科办厅〔200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新闻单位:
    根据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记协”)的通知,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按照中国新闻奖的评选要求,科技部组织科技新闻作品的复评,复评将产生12件作品直接参加中国新闻奖的定评。科技部将在复评委员会评出上报中国新闻奖作品后,再从各单位推荐的作品中选出优秀作品作为“科技好新闻”,以科技部新闻办的名义颁发证书。
    现将有关复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给定的参评指标,2008年科技部可选送12件复评作品参加中国新闻奖定评,其中报社、通讯社类作品6件,广播类作品3件,电视类作品3件,报纸、广播、电视三类作品至少每类报送1件消息,系列(连续)报道最多每类报送1 件。中央和地方新闻单位参评作品各占50%。
    二、请你单位按照《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评选办法》(附件1)、《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附件2)、《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参评作品选送要求》(附件3)等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本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各省(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只负责对本辖区内新闻单位的作品进行初评与推荐。
    三、请各有关单位于2008年4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按附件3中“第四款”与“第五款”的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将参评作品及有关材料寄至科技部新闻办,寄送外包装须注明“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字样。逾期不再受理。
    四、进一步扩大中国新闻奖评选的社会参与度,参加中国新闻奖的所有参评作品将于6月2-9日在中国记协网(www.zgjx.cn)、新华网公示,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把坚持正确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新闻精品推荐上来。
    通讯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科技部新闻办。
    联 系 人:陈  原  韩士德   吴飞鸣
    联系电话:(010)58881863/50/99
    传    真:(010)58881861
    E-mail:xwb@most.cn
    特此通知。

    附件:1. 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评选办法
         2. 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3. 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参评作品选送要求
         4. 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推荐作品目录
         5. 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科学技术部办公厅
                            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1:

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评选办法

    一、评奖宗旨
    中国新闻奖是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办的全国优秀新闻作品最高奖,是经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常设新闻奖,每年评选一次。
    开展中国新闻奖评选活动,旨在全面检阅我国新闻工作的年度成果和业绩,展示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成果,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新闻媒体与新闻工作者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提高作品质量;鼓励新闻媒体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队伍,多出精品,多出人才,推进新闻事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
    二、评选范围
    参评作品必须是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2007年度刊播的新闻作品。
    三、评选项目
    (一)报纸、通讯社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字数限制在1000字以内);
    2.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署名时评、述评、短评等,字数限制在2000字以内);
    3.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字数限制在3000字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主题或已经发生的某一新闻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新闻进行的“追踪式”报道。不包括系列评论、专栏)。
    (二)广播电台、电视台作品参评项目:
    1.消息(时长4分钟以内的新闻报道);
    2.评论(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长15分钟以内);
    3.新闻专题节目(时长30分钟以内);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定义同报纸、通讯社评选项目)。
    四、评选标准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的方向,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
    2.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重视记者到现场采制的短新闻。
    4.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题材恰当,新闻性强,有深度,有影响。
    五、评选程序
    1.科技部组织评委对各有关单位推荐的作品进行复评,报送12件作品到中国新闻奖定评委员会参加定评。
    2.中国记协组织评委并设立小组对参评作品进行评议、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中国新闻奖的候选作品。
    3.小组推荐的一等奖候选作品提交评委会全体会议评议、讨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出获奖作品。
    4.候选作品和获奖作品均须达到实到评委2/3的票数。
    5.每个等级最多进行三轮投票,如第三轮仍未评出规定数额的获奖作品,则设奖名额空缺。
    六、评选监督
    1.参评作品在中国记协网、新华网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网上评议内容印发评委参考。逾期报送或格式不符合规定未能参加公示,视为自动弃权。
    2.获奖作品与评委名单、评选程序确立在中国记协网、新华网和中华新闻报上公示一周。经中国记协书记处认真审核处理公示中所提意见后,正式公布获奖结果。
    七、奖惩办法
    1.本届中国新闻奖向一等奖作者颁发中国新闻奖奖杯、获奖证书和奖金;向二、三等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向获奖作品责任编辑颁发获奖编辑证书。
    2.为调动更多新闻单位的积极性,在消息、评论、通讯(专题)、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中,每个新闻单位原则上只能获一个一等奖。其它项目获奖不受此限。
    3.如发现参评、获奖作品和相关申报材料存在篡改、伪造等严重违规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本届参评资格;已获奖的要取消所获奖项,追回证书、奖杯和奖金,3年内禁止该作者、编辑和推荐单位参加中国新闻奖评选,并将查处结果通报全国新闻界。
    八、中国记协享有中国新闻奖获奖作品的使用权。评选办法解释权归中国记协。


附件2:

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

    鉴于推荐参加定评的作品只有12件,且需兼顾中央和地方(各占50%,各6件),此次参评作品数额分配方案如下:
    1.中央媒体(共16件):
    新华社(3件)、中新社(1件);
        人民日报(2件)、光明日报(2件)、经济日报(2件)、科技日报(2件);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1件)、中国国际广播电台(1件);
    中央电视台(2件)。
    2.地方(64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推荐2件作品参评。
 
附件3:

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参评作品选送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报送参评作品时,须填写1份《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推荐作品目录》(附件4)。推荐参评作品数额不得超过附件2规定的分配数额,如有违反,将按《推荐作品目录》的顺序撤下排在后面的超额作品。
    二、外文和少数民族文字作品以作品原文字数和内容为准,除送原报样和电子文本外,须译成完整准确的汉文稿并按上述要求送评。
    三、参评作品署名
    1.作者人数
    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作品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送评时不得随意变更。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的作者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创作。
    2.责编人数
    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新闻作品署名一般不超过2人。
    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超过3人的署名集体编辑。
    四、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请用A4复印纸
    1.每件参评作品须报送22套文字材料,装订顺序为1份推荐表(附件5)和1份作品(报纸作品要求是剪报的清晰复印件、广播电视作品请报送完整文字稿)。报纸请附1份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报纸版面。
    2.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须在开始、中间、结尾三部分中各选1篇代表作,并附1000字以内报道内容简介,完整的作品目录和刊期。
    五、每件参评作品均须报送1套刻录在光盘上的电子文本。请按照规定格式制作上网材料,如因格式问题未能在网上公示,按评选办法规定不能参加评选。
    每件参评作品上网公示材料包括作品推荐表、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简介、作品(代表作)、广播电视作品必须送作品完整文字稿。请尽可能用1 张光盘刻录1件作品和公示材料。具体格式如下:
    1.所有文字材料请用WORD格式(作品请不要用图片转换或扫描格式保存,文件内不必附图片)。标题字体用14号黑体加粗,居中。小标题为12号宋体加粗,居中。正文字体为12号宋体。推荐表内填报文字为12号宋体。
    2.广播作品上网格式为WMA,建议用Windows Media编码器9.0制作,码率60到100K之间。
    3.电视作品上网格式为WMV,建议用Windows Media编码器9.0或者Windows Movie Maker制作,制作时要求码率为340K;窗口为320×240MM;帧速率为25。
    转换软件和软件使用说明可从中国记协网(www.zgjx.cn)下载。
    六、评委审听、审看作品格式要求
    1.广播作品请同时复制成CD盘,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2.电视作品请把完整节目复制成DVD光盘(要求能在DVD机上播放),建议刻录在DVD-R盘上,刻录时要求采用MPEG2的视频编码格式,并取消防盗版保护,能在六区(中国区)播放,每张盘只录1件参评作品。
    七、寄送要求及地址
    1.所有参评作品材料请用特快专递邮寄,以免延误或丢失,并于2008年4月20日前寄到。以邮戳为准,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2.报送作品的标题(电子版与纸制版)保持一致。
    3.请于2008年4月16日前将《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推荐作品目录》传真到科技部新闻办。
    寄送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科技部新闻办。
    联 系 人:陈  原  韩士德   吴飞鸣
    联系电话:(010)58881863/50/99
    传    真:(010)58881861
    E-mail:xwb@most.cn

附件4

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推荐作品目录

 

编号

作品标题

参评

项目

字数

(时间)

作者

姓名

刊播

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经我单位审核,上述作品内容真实,相关申报材料属实。我单位同意推荐上述作品参加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科技新闻专项奖)评选。

 

 

2008年  月  日

(请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联系人

 

电话

 

手 机

 

联系人地 址

 

邮 编

 

此表可从中国记协网(www.zgjx.cn)下载。

附件5:

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作品标题

 

参评

项目

 

 

 

责任编辑

 

刊播单位

 

首发日期

 

刊播版面

(栏目)

 

作品字数

(时间)

 

 

 

 

 

 

 

 

 

 

 

 

 

 

 

经我单位审核,上述作品内容真实,相关申报材料属实。我单位同意推荐上述作品参加第十八届中国新闻奖评选。

 

2008   

                             (请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超长作品特别推荐,推荐部门负责人签字:

(此表订在每件参评作品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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