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认定中国人民大学科技园等7个大学科技园为国家大学科技园的通知 | ||
索 引 号: | 306-08-2009-577 | 发文机构: | 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 |
成文日期: | 2009年02月16日 | 发布日期: | 2009年02月23日 |
发文字号: | 国科发高〔2009〕84号 |
国科发高〔2009〕84号
各有关省、直辖市科技厅(科委)、教育厅(教委),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印发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字[2006]487号),科学技术部、教育部组织专家对2008年申请的8个大学科技园进行了评审和现场考查。根据专家评审和考查意见,经科学技术部和教育部研究,决定认定中国人民大学科技园等7个大学科技园为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见附件)。
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大学科技园的指导和支持,推动国家大学科技园在经济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创业人才等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8年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
科学技术部 教育部
二00九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
2008年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名单
一、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二、 山西中北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三、 哈尔滨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四、 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五、 上海电力学院国家大学科技园
六、 南京工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
七、 常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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