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科技部工作人员任免(2015年5月13日)
索 引 号: 306-02-2015-261 发文机构: 科技部
成文日期: 2015年05月13日 发布日期: 2015年05月13日
发文字号: 有 效 性:
科技部工作人员任免(2015年5月13日)

推荐范玲挂职任泰州市副市长(副局级),任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四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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